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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81-100/2021-0012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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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
名 称: |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灵武市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办法(试行)》规定,黄维等12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决定正式任命:
黄维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杨子泉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保元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李铁军任市公安局东塔派出所所长;
王俊明任市公安局东塔派出所副所长;
马迎聪任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剑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花立平聘任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谢麒聘任市草原管理站站长;
康自俊聘任市城市园林绿化管护中心主任;
顾登华聘任市文化馆馆长;
谢永炜聘任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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