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杨直林,男,58岁,回族,初中文化,宁夏荣昌绒业集团公司职工,家住灵武市西湖人家小区。
2018年9月25日13时左右,一名女子因家庭矛盾纠纷,产生轻生念头,投入兴唐苑湖中,路过的杨直林听见群众呼救声,奋不顾身迅速跳入湖中,游到溺水女子身边,一只手托起她的头部,另一只手拼命向湖边划。在闻讯赶来的其他群众帮助下,溺水女子成功获救。杨直林同志在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挽救了他人生命,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在全市形成“人人参与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杨直林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万元。
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杨直林同志学习,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挺身而出、舍己为人的崇高品德,学习他乐于助人、扶危救难的优秀品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为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新灵武做出更大贡献。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