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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10C/2026-0013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6-05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05 |
| 名 称: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养殖基地人畜饮水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马家滩镇人民政府、白土岗乡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
《灵武养殖基地人畜饮水保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养殖基地人畜饮水保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灵武养殖基地用水指标不足、年度用水缺口突出问题,保障基地养殖企业正常生产需求,在严守区域用水总量刚性约束的前提下,通过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实现水资源指标优化配置,结合基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养殖基地人畜饮水安全、支撑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依托用水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叠加政府补贴与节水激励,推动水资源跨区域、跨主体合理配置,既解决企业用水难题,又强化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实现“保生产、控总量、降成本、促节水”的多重目标。
二、现状与问题
灵武养殖基地自2018年规划建设以来,截至2026年2月,存栏奶牛20.25万头、肉牛0.91万头、肉羊5.27万只、生猪4.23万头,按照《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的通知》(宁水节供发〔2025〕11号)文件,核定奶牛每日用水定额100L/头、肉牛50L/头、生猪40L/头、肉羊8L/头,则全基地年养殖需水量为832.89万立方米,其中:奶牛养殖全年基础用水需求即达739.13万立方米。
目前全市核定分配基地全年用水指标647.65万立方米,其中:太阳山2023年取水许可证核定指标431.65万立方米(扣除损耗实际来水369.06万立方米,不含马家滩片区)、灵武水投公司狼皮粱坑机井确权指标216万立方米(扣除损耗实际来水194.4万立方米)。实际来水较基地全年养殖需水缺口269.43万立方米,已直接影响基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亟需通过市场化手段补充用水指标。
三、实施内容
(一)用水权交易实施。由灵武市奶牛养殖协会负责,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购置用水指标以此补充基地用水缺口,保障企业生产用水。
(二)政府补贴政策
1.补贴核定依据:为有效缓解当前奶业市场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奶产业健康发展,按奶牛协会实际成交的用水权指标为准,核心凭证为用水权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及缴费凭证,无完整凭证不予核定补贴。
2.补贴标准:按实际交易单价与成交指标全额核定补贴,据实拨付。
3.补贴年限:自2025年起,实行按交易年限逐年补贴,直至都市圈东线供水工程全线贯通,且工程供水能力可充分满足基地养殖生产用水需求时,终止补贴政策。
(三)申报审核与拨付流程
1.组织申报。由奶牛协会提交养殖基地用水交易费补贴申请,并提供用水权交易合同、成交确认书及缴费凭证等。
2.联合审核。由灵武市水务局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材料审核,核实交易真实性、指标过户情况及材料完整性,确保补贴核定精准合规。
3.资金拨付。审核通过后,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市财政局按资金管理规定,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至灵武市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进行支付。
(四)用水监管。由市水务局牵头,定期对基地企业用水情况进行核查,核对实际用水量与交易指标、用水定额的匹配度,严禁超指标、超定额用水。建立用水异常预警机制,对用水量异常波动的企业及时排查,确保区域用水总量不突破刚性约束。
四、资金保障与管理
(一)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025年费用经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拨付,往后则由灵武市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上年财政补贴金额,测算下年灵武养殖基地人畜饮水资金需求额度,将其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确保资金来源稳定、足额到位。
(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仅用于基地养殖企业用水权交易补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五、工作分工
市水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用水权交易审核、补贴申报联合审核,严格执行用水总量管控,统筹水资源配置。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拨付,保障资金足额到位,严格按流程办理补贴资金拨付。
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会开展用水权交易政府补贴申请,配合市水务局开展补贴申报材料审核。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灵武市用水权收储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灵政规发〔2023〕3号)的通知,规范用水权交易、补贴申报等全流程操作,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依规开展。
(二)完善档案台账。各相关部门分别建立用水权交易、补贴申报、资金拨付、用水管理等全套档案,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可查可溯。
(三)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难点,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切实保障养殖基地人畜饮水安全与养殖业平稳发展。
本方案由灵武市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