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发
|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754W/2026-0009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4-29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改局 | 发布日期: | 2026-04-29 |
| 名 称: |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数据高效安全流通与共享利用,持续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质效,根据《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工作方案》、《银川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灵武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政务数据资源高效流通和深度开发利用为核心,坚持“应编尽编、急用先行”原则,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构建供需精准对接、部门协同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2026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全面编目,形成统一规范、动态更新的全市政务数据“一本账”。12月底前,实现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按需互联互通,政务数据按需共享率达到90%以上,为政府科学决策、高效履职和优化服务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6年4月)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明确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重点内容,各部门对照方案要求,明确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于方案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发改局(数据局),构建“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是开展培训指导。市发改局(数据局)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数据编目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是完善制度流程。参照银川市级工作模式,制定完善灵武市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目录动态更新、争议协同处理、数据校核反馈等配套制度,明确各环节职责边界和办理时限,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二)集中推进阶段(2026年5月—2026年11月)
一是持续完善政务数据编目。各部门依据职责,全量梳理依法履职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非涉密数据资源,按照“部门梳理—两级审核—双端发布”模式,规范编制部门政务数据目录,同步梳理政务信息系统清单,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送市发改局(数据局)。市发改局(数据局)会同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建立健全政务数据目录审核机制,对全市各数据来源单位开展“一对一”实地核查与业务指导,推动数据目录规范治理;治理完成后,在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发布,并同步上报并发布至银川市级政务数据平台。
二是深入开展“一数一源”。以政务数据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跨部门数据项,明确牵头收集部门,编制“一数一源”责任清单。数源单位按照“一数一源一标准”原则,制定统一的字段定义、格式规范等数据标准,建立数据收集、治理、纠错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业务流程闭环。
三是强化平台支撑与数据挂载。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按照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系列标准规范,完善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打通与上级政务数据平台的数据流,实现目录、资源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各部门按要求将政务数据资源以文件、库表或接口方式挂载至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并按需对已挂载的数据资源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市发改局(数据局)适时开展数据挂载情况核查与指导,协同处理共享争议,确保数据应接尽接。
四是依规开展供需对接。针对市本级数据,各部门应通过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申请政务数据资源,依据发布的政务数据目录,梳理本部门履职所需用数需求,明确使用依据、应用场景、使用时限等内容,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通过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报送至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审核。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完成审核,对同意的用数需求,按期挂接政务数据资源;对不同意的需求,应当说明理由。自治区或银川市级数据,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工作方案》、《银川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是深化数据应用与安全管控。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持续推广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共享应用,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实现线上线下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深化“一网通办”,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数据回流全流程服务机制,重点推动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在基层管理、风险防控、应急响应等场景融合应用,切实通过数据回流减少基层报表填报负担,打造1—2项示范应用场景。各部门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发改局(数据局)联合开展数据安全执法检查,强化分类分级、等级保护、密码保护等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2月)
一是自查自评。各部门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评,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发改局(数据局)。
二是核查验收。市发改局(数据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数据共享核查验收工作,重点检查数据编目、系统互联、数据共享率、应用成效、安全管控等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是总结提升。召开市政府专题会,全面总结工作成效与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短板不足,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由市发改局(数据局)牵头,定期摸底各部门工作进展、数据质量及应用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并实施销号管理。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制度保障。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完善数据共享、项目审核、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将政务数据目录清单及共享需求清单作为信息化项目申报必要材料,目录编制及供数用数情况纳入项目最终验收,对不符合共享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建设、不予安排运营经费,从源头规范数据共享管理。
(三)资金保障。由市发改局(数据局)、财政局牵头,智慧城市运营中心配合,结合实际情况,按需建立经费会审制度,将后期数据治理、系统对接、平台升级改造、安全保障等所需经费统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政务数据共享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四)技术保障。依托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和银川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构建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数据汇聚、存储、治理、共享、安全等技术能力。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加强技术团队建设,提供平台运维、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平台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可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议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全程跟进,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闭环落实、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数据共享工作高质高效落地见效。
(二)严格规范管理,提升数据质量。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数据编目规范、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工作,全面梳理数据资源,确保数据目录完整准确、数据内容真实可用。强化数据动态更新和治理,严格落实“一数一源一标准”,及时纠正错误数据,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市发改局(数据局)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增设申请条件、未按时依规答复申请或共享数据、数据质量不达标等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对接、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市发改局(数据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开展工作。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及时沟通解决数据共享、应用过程中的分歧和问题,共同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取得实效,为灵武市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灵武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灵武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任务清单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有关要求 | ||
1 | 部署启动阶段(2026年4月) | 1.健全工作体系 | 明确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重点内容,制定印发《灵武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方案》。 | 市发改局(数据局) | 各部门要将政务数据共享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议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全程跟进,责任科室牵头抓总、闭环落实,业务科室协同联动、同向发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数据共享工作高质高效落地见效。 |
2 | 各部门对照方案要求,明确本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于方案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发改局(数据局),构建“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 各部门 | |||
3 | 2.开展培训指导 | 组织开展全市政务数据编目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 市发改局(数据局) | ||
4 | 3.完善制度流程 | 参照银川市级工作模式,制定完善灵武市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目录动态更新、争议协同处理、数据校核反馈等配套制度,明确各环节职责边界和办理时限,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 市发改局(数据局) | ||
5 | 集中推进阶段(2026年5月—2026年11月) | 1.持续完善政务数据编目 | 依据职责,全量梳理依法履职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非涉密数据资源,按照“部门梳理—两级审核—双端发布”模式,规范编制部门政务数据目录,同步梳理政务信息系统清单,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送市发改局(数据局)。 | 各部门 | 严格按照数据编目规范、安全管理要求开展工作,全面梳理数据资源,确保数据目录完整准确、数据内容真实可用。 |
6 | 建立健全政务数据目录审核机制,对全市各数据来源单位开展“一对一”实地核查与业务指导,推动数据目录规范治理;治理完成后,在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发布,并同步上报并发布至银川市级政务数据平台。 | 市发改局(数据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 |||
7 | 2.深入开展“一数一源” | 以政务数据目录为基础,全面梳理跨部门数据项,明确牵头收集部门,编制“一数一源”责任清单。数源单位按照“一数一源一标准”原则,制定统一的字段定义、格式规范等数据标准,建立数据收集、治理、纠错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业务流程闭环。 | 各部门 | 强化数据动态更新和治理,严格落实“一数一源一标准”,及时纠正错误数据,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 |
8 | 3.强化平台支撑与数据挂载 | 按照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系列标准规范,完善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打通与上级政务数据平台的数据流,实现目录、资源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 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 加强技术团队建设,提供平台运维、技术支持和应急处置服务,保障平台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可控。 | |
9 | 按要求将政务数据资源以文件、库表或接口方式挂载至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并按需对已挂载的数据资源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 各部门 | 依托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和银川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构建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数据汇聚、存储、治理、共享、安全等技术能力。 | ||
10 | 开展数据挂载情况核查与指导,协同处理共享争议,确保数据应接尽接。 | 市发改局(数据局) | |||
11 | 4.规范供需对接 | 通过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申请政务数据资源,依据发布的政务数据目录,梳理本部门履职所需用数需求,明确使用依据、应用场景、使用时限等内容,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通过智慧灵武数据基础底座报送至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审核。政务数据提供部门应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完成审核,对同意的用数需求,按期挂接政务数据资源;对不同意的需求,应当说明理由。 | 各部门 | 1.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对接、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市发改局(数据局)、智慧城市运营中心开展工作。 2.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及时沟通解决数据共享、应用过程中的分歧和问题,共同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取得实效,为灵武市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3.对擅自增设申请条件、未按时依规答复申请或共享数据、数据质量不达标等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 |
12 | 5.深化应用与安全 | 持续推广电子证照政务共享应用,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实现线上线下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深化“一网通办”、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建立数据回流机制,推动基础数据多场景融合应用,打造1—2项示范场景。 |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智慧城市运营中心 | ||
13 | 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 | 各部门 | |||
14 | 联合开展数据安全执法检查,强化分类分级、等级保护、密码保护等工作落实。 | 市委网信办 市公安局 市发改局(数据局) | |||
15 | 总结验收阶段(2026.12) | 1.自查自评 | 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评,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发改局(数据局)。 | 市发改局(数据局) | 将政务数据目录清单及共享需求清单作为信息化项目申报必要材料,目录编制及供数用数情况纳入项目最终验收,对不符合共享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建设、不予安排运营经费,从源头规范数据共享管理。 |
16 | 2.核查验收 | 开展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核查验收,重点检查数据编目、系统互联、数据共享率、应用成效、安全管控等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 市发改局(数据局) | ||
17 | 3.总结提升 | 召开市政府专题会,全面总结工作成效与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短板不足,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 政府办公室 市发改局(数据局)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