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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9144/2025-0001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5-04-16
责任部门:灵武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5-06-20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5年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5年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2025年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16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2025年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系统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着力构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发展新格局,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分解下达全区2025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宁水保发〔202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方针紧密结合灵武市在区域生态格局中的关键定位,实施全方位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性综合治理推动水土流失治理与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发展乡村产业有机结合,拓宽乡村增收渠道为建设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美丽灵武奠定坚实根基。

二、目标任务

自治区水利厅下达我市2025年度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为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确保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全市各部门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自主验收报备制度,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要求。全面落实表土资源保护、弃渣减量和综合利用要求,确保全市水土保持率有效提升。

三、重点建设项目及工作

全市计划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0.20平方公里,其中:实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任务71.13平方公里小流域治理面积19.07平方公里。积极争取生态建设、国土绿化、生态修复、乡村振兴、生态补偿等中央、地方财政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增加投入、形成合力,统筹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全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确保年底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1.白土岗乡大东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综合考虑白土岗乡和养殖园区自然条件、水土流失现状,通过工程治理和生物措施,逐步提高流域水生态水环境质量。流域总面积17.29平方公里,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5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水务局

2.灵武市2025年东塔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依托东塔镇秦渠水系水源,结合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优势条件,与发展特色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等有机结合。流域总面积29.79平方公里,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7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水务局、东塔镇

3.全面实施生态修复与防沙治沙工程。实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任务71.13平方公里。构筑银川东部生态屏障合力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和盐碱地综合治理高水平、高质量完成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等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任务、“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库布齐沙漠毛乌素沙地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等巩固我市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县成果全力构筑北方防沙带。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白芨滩防沙林场,各乡镇、各林场

4.全过程监管人为水土流失。严格要求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技术评审工作,强化方案必要性、合理性论证。严格要求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使用,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要求。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监督检查,强化监测监理成果应用,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力度,进一步增强监管靶向性和精准性。全面监控、及时发现、精准判别人为水土流失情况,建立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强化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5.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健全完善重大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建立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动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对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畅通公众监督和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责任单位:白芨滩管理局、水务局、检察院、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国家税务总局灵武市税务局

6.开展水土保持信用评价。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涉及的相关单位开展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推进分类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对我市境内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进度、动态监测、验收报备等工作,按照水土保持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进行计分,及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责任单位:水务局

7.做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在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中的重要作用,利用水利部、水利厅卫星遥感监管平台,开展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每月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及时通过宁夏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前期、实施进度、项目验收等阶段信息资料,完成年度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基础数据录入工作。

责任单位:水务局

8.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水土保持科普宣传和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规、政策重要性,提高公众对水土流失危害的认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深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国策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水土保持国策意识,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将水土保持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水土流失治理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水务局

四、工作要求

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系统梳理下达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任务和分工,各部门要紧盯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分解指标,落实目标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协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确定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分管领导和业务联系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于每季度末将《灵武市面上治理面积统计报表》(附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水务局汇总。市水务局要及时向政府汇报全市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进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加强督促和指导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做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附表:灵武市面上治理面积统计报表



附表

  灵武 市、县(区)面上治理面积(不含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统计报表(月、半年报及年报)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水土流失治理

重点预防

保护面积

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基本农田(公顷)

造林(公顷)

种草

封禁

地埂植物带

保土耕作

特色种植

道路

小型水保工程

骨干坝

中小型淤地坝

完成

土石

投工

投资(万元)

(平方公里)

计划

下达

完成

(含封禁)

完成

占计划

百分数(%)

其中:小流域

水平

梯田

小片

水地

果林

(含果园)

中央

补助

省级

配套

县级配套或

自筹

计划

下达

完成

条数

面积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顷

公里

处、座

万立方米

万个







合 计

30































发展和改革局
































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局
































扶贫部门
































环保部门
































白芨滩管理局
































.......
































  
































         审核人:                                                                               填报人:

说明:1、“其它”指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2、县(市、区)面上治理面积指发改、财政、林业、农牧、国土、扶贫等部门实施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及淤地坝、小型水保工程建设等。

3、重点预防保护面积指对自治区政府批复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中确定的贺兰山、六盘山(含六盘山、月亮山、南华山等)及罗山、云雾山、哈巴湖、白芨滩、沙湖、青铜峡库区、沙坡头、党家岔等其它预防区采取的预防保护面积。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