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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54W/2022-0025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6-01
责任部门:灵武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06-01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2年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灵武市2022年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实施方案》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2年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2022年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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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2022年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全面完成2022年度水土流失防治任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灵武市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政府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统筹推进,坚持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共同抓好大保护,全力推进大治理,为争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排头兵和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美丽灵武提供稳定的水土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

自治区水利厅下达我市2022年度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6平方公里,其中:水利部门重点工程建设治理面积12平方公里,其他部门(含宁东管委会)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平方公里。为有效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结合我市河长制管理常态化工作格局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积极争取生态建设、乡村振兴、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中央、地方财政资金,计划实施综合治理面积46.67平方公里,全力推进生态建设,全面落实国土绿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任务,打造保护和治理共促进的生态建设格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美化城乡人居环境,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重点建设项目及任务分工

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立足全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结合区域实际,大力实施国土绿化、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修复,形成新建和改造提升向统筹、保护和治理共促进的工作格局。全市计划实施生态治理面积7.0万亩,其中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草原改良3.0万亩、国土绿化重点工程1.65万亩、水利工程综合治理面积1.8万亩,防沙治沙工程0.55万亩,确保生态保护修复取得实效。

(一)实施草原生态修复工程。计划实施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草原改良1.0万亩,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2万亩,开展有害生物防治10万亩(其中:鼠害防治5万亩,虫害防治5万亩),开展有害生物普查工作12万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二)实施国土绿化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区域国土绿化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新模式,计划实施国土绿化重点工程1.6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栽植灌木林1.5万亩,栽植乔木林0.15万亩。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白芨滩管理局

(三)实施水利工程综合治理项目。规划实施马家滩镇周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平方公里。新建淤地坝1座,新建洪漫拜9座,发展引洪漫地105公顷;新建防洪堤2处;铺筑生产道路1.46公里;种植灌木林7.35公顷,种草2.65公顷;封育措施1085公顷,宣传牌3座,形成有效的水土保持建设模式。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四)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工程。巩固全国防沙治沙示范县建设成果,全力构筑北方防沙带,实施防沙治沙工程0.55万亩,其中:栽植灌木林0.5万亩、乔木林0.05万亩。

责任单位:白芨滩管理局

(五)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世界水日”和 “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继续推进“水土保持国策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提高广大群众水土保持意识,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全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宣传水土流失防治的重大意义;适时宣传报道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展情况、重大举措及成效经验,唤起全社会对水土流失防治问题的关注与支持。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教体局

(六)持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专项执法行动。保持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工作高压态势,建立完善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对账销号。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事中事后跟踪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2022年遥感监管和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实施动态清零。持续开展水利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专项整治,按要求整改完成水利部督查、自治区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销号一处。加快推动建立水土保持审批与监管、监管与执法、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和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典型违法案例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活动,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法治意识。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检察院、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税务局、各乡镇

(七)做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按照水利部水保司《关于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事中事后跟踪监管,切实提升方案质量,维护方案审批公信力,确保方案制度的全面有效实施,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抽查、自查工作。对我市境内2022年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动态监测、验收、报备等工作。每月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及时通过宁夏水土保持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前期、实施进度、项目验收等阶段信息资料,完成全年度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基础数据录入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守好底线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水土流失防治任务落实,共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推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切实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

(二)明确责任,整合力量。各单位要以全面推进河长制、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为抓手,围绕年度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争取生态建设、乡村振兴、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水土保持补偿费等中央、地方财政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增加投入、形成合力,统筹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全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市水务局要主动作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以规划为依据,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指导和技术指导服务,做好规划及项目审查,要动态跟踪掌握各部门年度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全面做好年度实施水土保持规划情况总结、考核和自评工作。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市水务局要抓紧完成2022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工作,同时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期度汛方案,完善报批手续,尽早开工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和督导巡查,严格控制时间节点,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11月底前高标准完成建设任务的90%以上。要按照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及统计有关要求,明确专人做好项目建设月报、半年报和年报统计工作,及时通过水利部和宁夏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两套管理系统填报工程前期、实施进度、工程验收等阶段信息资料。各工程参建单位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水利、安监等部门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有序推进。


附表:灵武市面上治理面积(不含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统计报表(月、半年报及年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