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自治区对县(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自治区对县(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权威性严肃性,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的通知》(国教督办〔2021〕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宁政教督办〔2021〕15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全面完成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利剑作用,以评价推动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相关职责,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二、领导小组
成立市迎接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晓敏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赞太 市教体局局长
成 员:庄 昊 市委办公室主任
杨玉宏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 伟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苏梅花 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王淑华 市委编办主任
孙学福 市发改局局长
刘希刚 市财政局局长
杨 洁 市人社局局长
朱更生 市住建局局长
马卫国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洪明 市民政局局长
李 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裴元中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少华 市卫健局局长
王文娟 城区街道办主任
杨少春 崇兴镇镇长
陈丽娟 东塔镇镇长
杨忠礼 郝家桥镇镇长
谢 峰 马家滩镇镇长
胡志成 临河镇镇长
刘建军 梧桐树乡乡长
邢 颖 白土岗乡乡长
领导小组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设办公室,由石赞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各单位做好评估督导准备。王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组织和迎检工作。
三、评价重点
重点评价县(市)级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重点教育工作落实情况,以及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主要包括12个方面45项内容: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
1.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教育工作情况。
2.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3.学校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开展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情况。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
4.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情况。
5.教育经费合法合规使用、经费有效监管情况。
(三)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
6.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情况。
7.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情况。
8.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
9.推进“互联网+教育”建设情况。
10.推进学校食堂管理改革情况。
11.推进体教融合情况。
12.创新素养教育推进落实情况。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
13.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情况。
14.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情况。
15.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情况。
16.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17.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长效机制,教师待遇保障落实情况。
1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19.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情况。
20.统筹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情况,“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县区工作推进情况。
21.教师培训情况。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2.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式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率、“护学岗”配备率达到100%任务完成情况。
23.学校安全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
24.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25.防范校园欺凌情况。
(七)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26.学校思政课教师配备及思政课课程计划落实情况。
27.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28.教材建设和管理情况。
29.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情况。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
30.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即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情况。
31.“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
32.落实五育并举情况。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
33.学习宣传新修订《教育法》情况。
34.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情况。
35.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情况。
36.教育收费管理情况。
(十)推进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情况
37.各市、县(区)建立包抓机制和工作专班情况。
38.对照“五大工程”21项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和推进工作计划情况。
39.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十一)推进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教育服务九大重点产业情况
40.建立与先行区相适应的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及学位供给情况。
41.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情况。
42.围绕九大重点产业,加强人才培养情况。
(十二)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情况
43.各市、县(区)制定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
44.各市、县(区)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情况。
45.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五项管理”和“双减”等年度重点工作督导情况。
四、任务分工
详见附件《2021年县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有关指标统计表》。
五、评价实施
2021年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分三个环节实施:自查自评、集中评价和实地核查。
1.自查自评。各单位就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按照任务分工,紧扣“2021年县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有关指标统计表”提供相应佐证资料,同时根据档案资料进行自评量化打分并在相应自评分后对工作情况作概述,并形成自评报告(包括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问题及改进措施不少于自评报告的三分之二,报送纸质版自评报告主要领导签字),同时填写相关指标统计表(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PDF版)于9月5日前报送打包报送至教体局(nxlwjydds@126.com)初审。
2.集中评价。各单位就初审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于9月12日前,将修改后的自评报告、相关指标统计表和佐证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nxlwjydds@126.com),统一由教体局上传,自治区组织有关专家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集中评价,形成评价结果。
3.实地核查。各单位按照自查自评要求,做好档案整理、装档,于9月30日前报送市教体局统一装档。档案资料坚持“谁建档、谁负责、谁解释”,自治区督评时各部门建档人员负责解释各自档案内容。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自治区对我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及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将作为各单位2021年度效能考核和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题安排部署,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2.强化自查整改。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对照《2021年县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有关指标统计表》,认真、逐项梳理建档任务,按照工作要求,抓紧查缺补漏,完善档案资料,做到不留死角、不挂空挡,按时完成自查自评、整改落实,并做好自治区督导评估迎接。
3.增强工作合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涉及发改、教育、编办、财政、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卫健等多个单位和部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主动配合,对照评价重点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谁的职责谁担当谁负责,市政府督查室要强化督查,紧盯各单位工作进度和完成实效,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且给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
附件:2021年县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有关指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