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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00/2021-0030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4-16
责任部门:灵武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4-16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灵武市县域医疗联合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灵武市县域医疗联合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履行对医疗健康总院的领导、管理、保障、监督职责,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坚持医疗健康总院公益性办医方向,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特成立灵武市县域医疗联合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简称医共体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马自忠   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主任:魏 富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黄 丽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胡晓敏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庄 昊    市委办公室主任

        杨玉宏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石赞太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何 韬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晓梅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淑华   市委编办主任

        年晓华   市卫健局局长

        马学龙   市发改局局长

        刘希刚   市财政局局长

        杨 洁    市人社局局长

        田光军   市委网信办主任

        马万云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  广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二、职能职责

(一)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做好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医共体建设,审定医疗联合体规划建设、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投入保障、绩效监管等重大事项;创新体制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听取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疗健康总院运行情况及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报告,研究解决医疗健康总院建设和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负责与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横向联系;负责医疗健康总院建设;指导医疗健康总院建立和完善运行方案,督促医疗健康总院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协调解决医疗健康总院运行中的具体事项和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医疗健康总院绩效评价,并及时向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报告医疗健康总院绩效考核情况以及重要工作动态等;对医疗健康总院运营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提出改进措施;完成市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职责。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医疗健康总院党的建设,健全总院领导班子,完善总院内部决策机制,组织和指导总院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明确医疗健康总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负责对医疗健康总院实施综合监管,落实医共体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其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建立对医疗健康总院负责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监管。

医疗保障局负责制定总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和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全面推开,推行医保智能监控工作,实现医保费用结算从部分审核向全面审核转变、从事后纠正向事前提示、事中监督转变从单纯管制向监督管理服务相结合转变;负责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负责落实通过药品耗材进一步集中采购节约的成本和包干结余医保基金作为提高绩效工资来源的有效补充。     

市纪委监委负责监督、督促医共体成员单位党组织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党建工作。

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市卫健局做好总院领导班子的组建工作。

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卫健局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督促医疗健康总院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

市委编办负责总院机构和法人的登记管理,负责总院内人员总量的核定和动态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总院药品、耗材、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和完善财政补助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制定相关管理和考核制度。

市人社局负责按照卫健局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和方案进行备案管理,根据要求核批差异化绩效工资总量。

市发改负责总院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审核。

附件:灵武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

改革项目

改革任务

重点分工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配合单位

(一)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1.强化政府办医职责。成立医疗联合共同体管理委员会(简称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健全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要统筹医疗健康总院(简称总院)的规划建设、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投入保障、绩效监管等重大事项。

成立灵武市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提请政府研究审定,明确各方职责,列出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医共体各项任务落实。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底前


2.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灵武市医疗健康总院,性质为独立的非营利性机构,依法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实行“五统一、七不变”,推进总院一体化运营,实现全市医疗资源共建共享。

1.按照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全面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医疗健康总院。

市委组织部  市委编办

2021年4月底前

市卫生健康局

2.实行人员、资金、业务、信息、药械“五统一”管理,成立财务核算管理中心。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4-11月逐步推进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委网信办

医疗健康总院

3.落实运行管理自主权。在市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对“三重一大”事项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按照“放管服”与“责权利”相一致要求,逐步落实总院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人员招聘、绩效分配、干部聘用、职称评聘、业务发展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明确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与总院“责权利”关系。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建立内外监督机制。制定总院章程,明确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底前

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医疗健康总院

设立总院党委。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底前

医疗健康总院

(二)建立紧密型医共体管理新机制

1.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落实各项财政补助政策,确保财政补助收入占公立医院总支出的比重不低于25%。对适合第三方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继续加大对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投入力度。

继续按照《灵武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管理办法》(灵党办发〔2019〕39号),落实好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相关政策。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
市发改局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公益一类予以保障,收入分配按照公益二类管理和运行。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底前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财政每年安排总院办公经费及工作资金,安排专项资金保证总院信息化建设、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及提升乡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市财政局

2021年5月底

市卫生健康局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制定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的相关管理办法。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底前

医疗健康总院

规划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制定村医保障待遇长效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底前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总院实行“总额付费、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基金推动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的杠杆作用。

制定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方案及流程,落实医保资金总额打包总院。

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底前


市卫生健康局

制定医保服务共同监管核查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共同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底前

市医疗保障局

建立完善内部医保基金管理、使用、考评、分配机制。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6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落实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6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3.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相关规定,成立总院领导班子。总院内所有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打破身份、统筹使用、备案管理。对乡村医生实施“县聘、乡管、村用”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实现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组建总院领导班子成员。

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底前

市委组织部

总院内各成员单位人员实行总量控制,人员竞聘上岗,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2021年5月底前

市卫生健康局
医疗健康总院

对乡村医生实施“县聘、乡管、村用”一体化管理。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底前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4.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建立总院各成员单位人员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到2021年底,总院内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逐年提高,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调控在35%-50%。

建立总院各成员单位人员薪酬水平动态调整机制。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12月底前

市卫生健康局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在总院落实《灵武市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灵党办〔2018〕107号)。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底前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核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数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人员补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公开招聘。保障村医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待遇。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底前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5.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总院内部建立完善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

制定总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对总院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底前

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总院内部建立完善分配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7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6.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对总院的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协调机制和监察机制,强化会计和审计监督,理清监管主体和责任,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协调机制和监察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底前


总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7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7.优化医疗服务收入结构。到2021年底,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

总院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优化医院收入结构。

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底

并长期坚持

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卫生健康局

医疗健康总院

8.制定医疗能力提升计划。加快实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通过与三甲医院建立医联体,完善学科设置,创新诊疗模式,拓展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诊疗服务项目,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强化基层中医馆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群众。

二级医院通过对外医疗合作等项目完善学科设置,创新诊疗模式,拓展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诊疗服务项目。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8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推广做强微创外科和腔镜技术,提升肿瘤、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的诊疗能力。建设各类医疗救治中心,打造灵武市快速救治通道,着力提高疑难危重患者的救治能力。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8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中医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对照中医药服务评价指标,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8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三)建立医疗服务新模式

(三)建立医疗服务新模式

1.推进一体化管理。成立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医保监管服务、消毒供应、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医疗质量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内部管理中心。对总院内各成员单位人员、财务、消毒供应、药品耗材、医疗质量等工作统筹进行管理,成立开放共享的心电、影像、超声、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业务中心,统一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实现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对总院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统一的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和诊疗检查报告。

成立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医保监管服务、消毒供应、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医疗质量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内部管理中心。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4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成立开放共享的心电、影像、超声、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业务中心,统一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5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2.积极推动分级诊疗模式。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要求,积极引导群众首诊在基层,主动开展病种诊疗、预约诊疗、网上诊疗。通过医共体内建立上级医师下基层轮流坐诊、定期巡诊、远程会诊等方式,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取消基层门诊处方费用限额。坚决落实慢性病实行“长处方”制度。

推动落实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完善双向转诊通道。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5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促进门诊大病下沉基层落实到位,坚决落实慢性病实行“长处方”制度。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5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3.推进医防融合服务。总院设立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强化“防病与治病同重”理念。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与医保基金有效衔接,探索为全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基础治疗药品,促进医防融合健康发展。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医共体内专业技术资源,优化“乡村医生+乡镇(社区)全科医生+县级专科医生+健康管理师”家庭医生团队模式,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专科医生为指导、健康有效管理、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设立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化医疗、预防和健康管理全流程服务。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6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研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与医保基金衔接相关政策,探索为全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基础治疗药品,促进医防融合健康发展。

医疗健康总院

2021年8月底前

总院各成员单位

4.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医疗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高度融合以及互联互通共享,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信息化支撑,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连续记录,药品、医用耗材的阳光采购。大力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实行健康“一码通”,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区域共认”服务模式,让信息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切实增强患者的就医获得感。

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医疗健康总院信息化发展,实现县域内医疗资源信息互联互通。

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底前


市委网信办
市医疗保障局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医疗健康总院

各电信运营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