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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00/2021-0027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3-23
责任部门:灵武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03-23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
视频解读:《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4次(总第1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争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排头兵,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区精细化管理,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自我约束、共建共治”的城市环境管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灵武市街(路)长制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为主线,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调动社会力量,集中整治各种“城市病”,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实现城市道路环境秩序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环境卫生保洁。督促环境保洁管理员按照“六净六无”(“六净”,路面净、人行道净、雨污水井口净、树坑净、墙根净、外立面净;“六无”,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碎纸皮核,无明显粪迹和浮土,无污水和脏物)要求,加强街道、人行道、绿化带、树池及道路侧沟内垃圾清扫保洁,确保责任区域干净、整洁。

(二)市容秩序维护。对沿街乱倒垃圾、违规排污、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道或不设围挡施工、乱搭乱建、乱贴小广告及渣土车辆洒漏、扬尘、噪声污染、带泥水上路等行为进行制止;发现餐饮店违规处置餐厨垃圾、洗车行直排废水等行为,及时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拆除、更新破、残、旧店面牌匾和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匾。

(三)公用设施管护。加强道路、公交站牌、护栏、灯杆、井盖、雨水篦等基础设施管护,对破损、缺失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补齐。发现占用、破坏公用基础设施行为及时制止,并报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因项目施工须破拆原有街(路)的,施工单位须向综合执法部门备案登记,施工完毕后恢复街(路)原状。在街(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须提前报相关部门审批,由市综合执法部门协调组织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反复开挖、混乱架设。

(四)交通秩序维护。发现超限超载运输、违规停放车辆,及时向相关单位举报。联系相关责任单位对老旧、散乱交通标识牌进行整合,对交通标线模糊不清的路段进行补划、重划。加强街路行车秩序管理,引导机动车、非机动车规范、有序通行和停放。

(五)绿化景观管理。加强街(路)两侧林地管理,对市区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裸露地面和空地进行补植补种和铺设草坪,全面消除街(路)绿化带及道路两侧裸露空地,提高绿化体量和质量。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六)不文明行为劝导。充分发动本单位党员、文明志愿监督员组成不文明行为劝导志愿服务队,加强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市场外溢、乱停乱放车辆等不文明行为劝导;加大文明养犬、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等宣传力度,促进市民养成文明习惯。

三、组织形式及责任分工

建立“总街(路)长—街(路)长、副街(路)长—管理员”三级责任体系,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街(路)长,市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街(路)长、分管负责人为副街(路)长。将市区划分为五个片区,实行片区化管理(详见附件1和附件3)。设立街(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由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主要负责街(路)长制相关工作协调、督查督办、文件起草、会议筹备和相关工作人员考核。各单位出现人事变动的,由继任者接替履行相关职责,确保街(路)长制工作不留空缺、无缝对接、有序推进。

具体职责如下:

总街(路)长:负责全市街(路)长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监督指导开展街(路)长制工作。

街(路)长:全面负责责任区内街(路)长制管理工作的指挥、调度,统筹协调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洁、市容秩序维护、市政设施管护、不文明行为劝导、交通秩序维护及其他相关工作;领导副街(路)长、管理员开展相关工作;每周至少在责任街(路)巡查1次,定期组织副街(路)长、管理员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负责做好副街(路)长、管理员考核工作。

副街(路)长:协助街(路)长开展工作,对巡查出的各类问题、群众投诉问题,及时协调执法管理员、环卫保洁管理员或责任单位解决;协助总街(路)长做好街(路)长制工作考核。

管理员:分为巡查管理员、执法管理员和环卫保洁管理员。

1.巡查管理员:由各包抓路段责任单位抽调在编干部担任,牵头负责责任路段各项工作。每周巡查1-2次,具体负责责任路段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及交通秩序巡查、监督、劝导、整治,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详细登记,及时报副街(路)长,并联系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置。

2.执法管理员:由市公安局和综合执法局抽调执法人员担任。负责对街区车辆违停、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破旧广告、“牛皮癣”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开展巡查和处置;对乱倒垃圾、随地抛物行为进行制止、处置和教育。

3.环卫保洁管理员:由市综合执法局环卫保洁人员担任,负责街(路)面卫生保洁工作。按照保洁作业标准,及时清扫街(路)面漂浮垃圾、落叶、积水、积雪、积冰,清洗路面污迹及垃圾收集容器表面,保持街(路)面卫生干净整洁。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在显著位置公布保洁人员姓名、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驻灵区属各单位负责包抓22个无物业小区,各单位抽调2-4名工作人员担任无物业小区巡查管理员,每周开展1-2次巡查,督促落实小区内垃圾清运,制止乱倒垃圾、私搭乱建、扬尘和噪声污染等行为,规范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通行和停放,管护小区内灯杆、井盖、雨水篦等基础设施,做好小区绿化管理工作,加强文明养犬、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等宣传工作。

四、管理流程

管理流程分为巡查、处置、督查、通报四个环节。 

(一)巡查。相关责任片区巡查管理员开展定期巡查,特殊天气、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移交相关责任单位处理。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各副街(路)长交办事项,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责任单位报街(路)长制办公室统一协调。

(三)督查。街(路)长制办公室对移交各责任单位的办理事项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交而不办的,交由市政府督查室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四)通报。街(路)长制办公室适时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利用新闻媒体适时向社会公布街(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街(路)长制工作当做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一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来抓。街(路)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联系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共同抓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片区牵头责任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和职责分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责任片区任务,把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街(路)长、副街(路)长及驻灵区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定岗、定责、定人,细化管理措施,做到一街一策,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街(路)长制办公室要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整治成果,坚决杜绝边治理边反弹现象发生。坚持整治和规范并举,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治计划,开展专项治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深入宣传全面推行街(路)长制的重要意义,公开发布实施街(路)长制的工作计划、责任分工、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融媒体中心要定期宣传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各种不文明行为,让广大市民了解并积极参城市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市容环境、共建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附件:1.灵武市街路长制责任划分表

    2.灵武市街路长制责任清单 

    3.驻灵区属单位包抓无物业小区责任划分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