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灵武市迎接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迎接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4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0〕3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组织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的通知》(宁政教督办〔2020〕9号)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全面完成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线上、线下督导评价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重大教育政策,深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通过开展政府履行评价,对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改革稳定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客观的评判、分析,形成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总体评价。依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导向,总结经验做法,整改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组织机构
成立灵武市迎接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伟彪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元福 市教体局局长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庄 昊 市委办公室主任
杨玉宏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洁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淑华 市委编办主任
刘希刚 市财政局局长
黄志军 市人社局局长
高永明 市住建局局长
马卫国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年晓华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马元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迎评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工
见附件《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及标准》。
四、评价实施
2020年自治区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分三个环节实施:自查自评、网上评价、线下档案资料评估和实地核查。
(一)自查自评。各相关部门就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评分,形成自评报告于8月21日前报送市教体局,由市教体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审核上报。
(二)网上评价。各相关部门线上上传资料要根据线下档案资料收集并与线下资料保持一致,上传资料格式统一为文本、图片(同一文件或同一工作内容的多张图片合成为1个PDF或Word文件),上传资料要确保浏览质量。涉密资料不得上传,但须提供相应工作概述或简要说明。线上资料按照2020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及标准中的“评价标准及分值”收集并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按照“评价重点序号-评价标准序号”命名,如“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系统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评价重点)-1.地方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评价标准)”的档案资料,其文件夹命名为“1-1”。线上档案建好后于8月2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至市教体局。
(三)线下档案资料评估和实地核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紧扣“2020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及标准”进行自评量化打分、概述相关工作情况,建立相应佐证资料档案,并于8月21日前报送市教体局统一装档。各单位线下纸质档案资料与线上上传资料要确保一致,自治区实地督导核查由各部门负责人解释各自档案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是我市2020年度效能考核和评选表彰先进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题安排部署,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强化自查整改。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对照《2020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及标准》,逐项梳理建档任务,按照工作要求查缺补漏,完善档案资料,做到不留死角、不挂空档,高质高效完成线上线下建档工作。
(三)增强工作合力。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涉及教育、编制、财政、人社、住建、规划、卫健等多个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对照评价重点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履职尽责,因教育职责履行不到位给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及标准
附件
2020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重点及标准
评价重点 | 评价标准及分值 | 核查方式方法 | 得分 | 责任 单位 | 工作概述 | |
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通报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5分) | 1.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报告(1分); 2.通报的问题100%整改到位(4分),80%(含)以上整改到位(3分),整改率不足80%(2分)。 | 查看政府会议或专题会议记要、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核对通报的问题整改落实结果。 | 政府办 教体局 | |||
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2020年相关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系统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情况(10分) | 1.地方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2分); 2.党委教育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1分);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学校党组织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情况(1分); 4.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全覆盖(2分); 5.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读本、校本课程政治审核落实(1分);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落实,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思政课建设突出问题落实情况(2分); 7.“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督职责”落实(1分)。 | 查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纪要和地方制定出台的文件、方案、通知等,查看教育领导小组组成文件及日常开展工作过程性材料,查看意识形态责任书签订落实情况,查看校本教材审核情况,与党政领导、校长、教师谈话,深入学校核查等。 | 市委办 政府办教体局 | ||
二、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10分) |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教育厅通知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统筹领导、部署和指导教育系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分); 2.疫情防控意识强,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设施设备齐备,常态化防疫措施落实(2分); 3.因地制宜开展线上教育,实现“停课不停学、离校不离教”(1分); 4.召开年度教育工作会议,稳步推进年度教育重点工作落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两手抓、两手硬”(2分) 5.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创新素养教育和劳动教育,建立健全“五育并举”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保障机制(2分); 6.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职教20条”,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施职业教育“五提升工程”,稳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落实普职比大体相当规定(1分); 7.教育脱贫攻坚成效明显,西吉县最后一个摘帽县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1分)。 | 查看中央、自治区、教育厅疫情防控的通知和文件传达学习情况,查看“两案九制”制定情况,深入学校查看防疫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医教协同和校医配备情况、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查看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情况、在线课堂录播情况,查看学校爱国主义、创新素养和劳动教育情况,查看职业教育情况,查看学生资助、控辍保学等教育脱贫工作情况。 | 教体局 卫健局 | |||
三、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10分) |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2019年比2018年增长、2020年比2019年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5分); 2.加强政府教育经费统筹权,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情况(2分); 3.动态调整普通高中学费标准,2020年市县级财政负责的普通高中每生每年700元生均公用经费划拨到位,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50元(2分); 4.市县(区)财政部门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给予财政补助,按照不低于每生每年160元的指导标准划拨到位(1分)。 | 深入市县教育、财政部门核对教育经费划拨情况,查看教育经费划拨文件、帐目,查看教育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到学校核对。 | 财政局 教体局 | |||
四、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特岗教师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及中小学教师减负情况(10分) | 1.把握政策标准和统计口径,确保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5分); 2.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同步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1分); 3.完善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分配办法(1分); 4.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学校完善分配办法(1分); 5.按政策规定缴纳特岗教师社会保险(1分); 6.认真落实《关于完善校园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0〕34号)精神,全面清理整治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保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1分)。 | 检查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自查通知落实情况,深入教育、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对教师工资和公务员工资发放情况,组织校长、教师、特岗教师谈话了解调查等。 | 教体局 组织部 人社局财政局 | |||
五、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情况(10分) | 1.成立治理领导组织,制定印发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文件,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合作,如期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5分); 2.2020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80%以上(3分); 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2分)。 | 查看治理方案和文件,查看党委政府研究部署纪录纪要,查看专题会议纪录纪要,实地查看移交、建设情况,核对教育统计年报,调查了解等。 | 市委办 政府办 教体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 | |||
六、消除大班额工作情况(10分) | 1.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扩大县镇教育资源(3分); 2.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将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降至5%以内,全面消除义务教育超大班额(5分); 3.出台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推动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1分);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显著提升,达到93%以上(1分)。 | 查看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查看出台的招生规定,查看普通高中大班额消除规划,核对教育统计年报,深入学校核对大班额情况。 | 教体局 | |||
七、义务教育有保障和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10分) | 1.义务教育巩固率逐年提升,2020年不低于95%(2分); 2.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机制,实现动态“清零”(1分); 3.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县镇、农村学校教师结构稳定(1分); 4.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为特殊困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1分); 5.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积极推动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1分); 6.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学区化、集团化等多种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1分); 7.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1分); 8.加快发展民族教育(1分); 9.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普脱贫攻坚措施得力(1分)。 | 核对教育统计年报,查看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和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实地查看两类学校建设情况,优质教育资源覆盖情况,座谈了解有关情况等。 | 教体局 | |||
八、“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情况(10分) | 1.“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有规划、有专项资金(2分); 2.实现互联网接入带宽200Mbps、在线互动课堂和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2分); 3.标杆校培育有特色、有亮点,示范效果明显,自2019年起获得国家教育信息化典型案例或承担过全区现场观摩活动(1分); 4.实现在线课堂全覆盖,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应用机制健全,常态化应用成效显著,区域在线课堂教室应用指数(该区域在线课堂教室年度开课总数÷该区域在线课堂教室总数)高于全区应用指数得2分,等于全区应用指数得1.5分,低于全区应用指数得1分; 5.“互联网+教育”在教学、管理、评价等领域应用成效明显。宁夏教育云应用指数(该区域所有教师年度积分之和÷该区域所有教师用户总人数)高于全区应用指数得2分,等于全区应用指数得1.5分,低于全区应用指数得1分; 6.加强教师培训,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教师信息素养明显提升,教师信息素养测评合格率≥95%得1分,80%≤合格率<95%,得0.8分,合格率<80%,不得分。 | 查看地方研究“互联网+教育”建设的会议、文件、规划和资金保障情况,查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深入学校调查了解等 | 政府办教体局 | |||
九、校园安全工作情况(5分) | 1.重视安防设施建设,“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达到100%(1分); 2.按照《关于完善校园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0〕34号)规定,配齐专职安保人员(100人以下学校至少配备1名、100-1000人学校至少配备2名、1000人以上学校每增加500人增配1名,持证上岗,年龄不超过50岁)(1分); 3.安全教育经常,维护校园安全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没有发生学生溺亡等亡人事故(1分); 4.校园周边治理、消防、食品安全卫生等制度落实(1分); 5.联防机制建立并常态开展工作,职能作用发挥的好,校园和谐安全稳定(1分)。 | 深入学校查看安防设施、消防设施、监控,查看安保人员配备情况和安保技能培训、防暴器械使用情况,查看安全教育记录,查看联防联控机制和安全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教体局 | |||
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情况(5分) | 1.及时学习宣传《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的方案(1分); 2.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办公室、政府教育督导室机构健全,挂靠教育局的牌子明显,督导室配有主任、专职主任(或副主任)、科长(岗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2分); 3.责任督学配备整齐,督学责任区实现规范化建设(1分); 4.各项教育督导工作落实(1分)。
| 查看地方领导对学习贯彻《意见》的批示要求,制定落实的方案,查看督导机构设置、人员编配文件,深入实地查看督学责任区建设和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 教体局
市委编办
政府教育督导室 | |||
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和迎接自治区实地核查评价工作情况(5分) | 1.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评价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教育部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分工负责,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和做好迎评工作(2分); 2.自查自评报告、相关佐证材料按要求上报,数据准确,工作真实,质量较高(2分); 3.迎接自治区实地核查领导重视,态度积极,政府见面会、座谈、谈话、实地核查协调落实到位(1分)。 | 查看领导批示、会议记录、工作方案,查看自查报告和佐证材料,迎接实地核查的安排计划、领导重视程度和按照要求完成各项评价工作情况。 | 市委办 政府办 教体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编办 财政局 人社局 住建局 自然资源局 卫健局
| 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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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总分100分,各项工作根据落实情况扣分,不加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根据得分排名,按照优秀、良好、基本履职三个层次,对各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作出评价结论,作为表彰奖励和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