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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灵政办发〔2020〕48号 生成日期 2020-07-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政府办 所属分类 市政府办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对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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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通知》(厅字201737号)(以下简称《意见》、《办法》)精神,按照《灵武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灵党办201992号),近期市统计局将会同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对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规上企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以及国家、自治区统计执法检查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时间

202076日至10日。

二、查内容

1.统计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2.灵武市统计整改方案落实到位情况。

3.统计组织机构人员是否到位配齐,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完善,专兼职统计员是否配到齐。

4.统计数据质量是否真实可靠。

5.统计报表是否规范,是否正常研究统计工作。

三、检查范围

1.市政府相关部门。

2.各乡镇(街道办)和规上工业企业。

四、检查方式

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

五、检查组成员

第一组

长:王继良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学龙发改局局长

马丽萍统计局副局长

员:张 发改局干部

陈炳儒 审计局干部

 统计局干部

 统计局干部

 统计局干部

(联络员:李萍手机号:13709512588

第二组

长:杨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自荣统计局局长

李灵强审计局副局长

杨旭东统计局副局长

员:王 发改局干部

张锦涛 统计局干部

马立婷 统计局干部

胡似月 统计局干部

六、 相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加强统计责任人、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持续开展统计违法违纪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把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作为重要工作进行落实。检查结束后,统计局要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提出追责意见建议。

附件: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安排表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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