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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灵政办发〔2020〕35号 生成日期 2020-04-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政府办 所属分类 市政府办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0年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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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2020年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2020年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2018〕43号)、自治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居办发〔2019〕3号)及《灵武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灵武市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工作,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生产生活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新建农户卫生厕所4200户、乡村级公厕18座(乡级1座、村级17座),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

二、建设类型及标准

(一)农村户用厕所

1.资源型。指能接入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系统水冲式厕所,粪污通过化粪池、冲入后端的村污水管道、集中排入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

2.人工资源型。指单户水冲式三格化粪池厕所,粪污通过三格式化粪池,采用人工清理,实现渣粪还田或生产有机肥使用。

户厕依据《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宁农居办发〔2019〕3号)进行建设,户厕改造要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设计要求,应尽可能在原有农户房屋内部改建,室内无改建条件的可在房屋外部或在自有院内建设改造,在室内改建的净面积不少于1.81平方米,新建设的净面积不少于3.85平方米。水冲式厕所便器宜选用白色陶瓷或不锈钢节水型便器。建设一体式三格化粪池的,化粪池总容积2立方米以上,各池容积比原则为 2:1:3。经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在区内各地考察询价,建议选择“滚塑一体”三格式;如采用其他产品,按照相应建设参考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厕所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农居办发〔2019〕7号)执行;采用“小集中、大集中污水处理终端”模式,由农业农村局因地制宜做好技术指导,现场踏查报政府批准实施。确保农村户厕更趋科学合理、经济实用。

(二)乡村公厕

乡村公厕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设计并符合当地风貌要求,公厕结构形式可采用砌体或符合相关建筑规范要求的轻钢等新材料结构,选址要符合土地规划要求,由各乡镇提供建设地点。乡村公厕占地面积6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0平方米。便器宜选用陶瓷便器或节水防臭型便器,配置公厕残疾人通道及扶手、残疾人座便及扶手、残疾人小便器及扶手。可根据需要和条件,配置节水型洗手盆、面镜等配套设施。

三、资金来源

(一)农村户用厕所。三格式化粪池水冲式厕所4200座。每户控制价为4000元,其中:自治区财政每户补助2000元,市财政每户补助1000元,农户自筹每户400元,剩余资金从2020年全区“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中补充。

(二)农村公共厕所。按审定方案由灵武市人民政府补助。

四、项目管理及验收

(一)规范施工管理。严格实行项目“四制管理”要求,加强工程技术和质量监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建立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和长效实用的硬性约束机制,监督协调做好售后服务。

(二)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建设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严格执行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审核、审批、拨付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完善档案资料。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资料、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结果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档案资料,妥善保存并加强管理。

(四)严格项目验收。根据《宁夏农村厕所建设技术指导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厕所改造项目考核验收办法(试行)》等具体建设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程序分为乡村自查自验、灵武市初验、银川市复验、自治区抽查。自验工作由乡镇相关人员、村委会负责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自查自验,对完成改厕的农户进行登记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初验工作由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发改、财政、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和第三方运维公司组成验收组,对完工的改厕项目逐户验收、登记造册,建立改厕户电子档案交第三方运维。复验工作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我市农村改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复查验收。抽查工作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核查组按照一定比例对当年完工的卫生改厕项目进行抽查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为确保农村厕所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灵武市农村改厕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广局、生态环境局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武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改厕项目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改厕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合力推进落实。乡镇是改厕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辖区改厕项目的自主招标。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科学编制本辖区改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确保8月底前完成年度改厕任务。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长效管理。对改厕农户,各乡镇要以户为单位实名登记、建档立卡,与施工企业签订保修协议,并指导农户掌握科学使用方法,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形成建管并重、责权一致的长效管理服务机制。各乡镇(村)、施工企业要坚持技术标准,严把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可靠、设备运行稳定。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市农业农村局要对各乡镇改厕工作进度、建设质量、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实施农村改厕项目组织不力、进度缓慢的乡镇、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职失责、推诿扯皮、违纪违规等行为,严肃追究问责。

附件:灵武市2020年农村厕所改造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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