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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00/2019-0019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07-10
责任部门:灵武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7-10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创新农村环卫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环卫管理水平和作业效率,推进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群众改善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的期盼,推行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模式,构建农村环卫“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市场化运作、一体化管理”新格局,实现农村环卫管理、作业分离,使农村环卫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美丽新灵武。

二、工作原则

(一)干管分离。实行农村环卫保洁、垃圾收集和转运处置社会化运行。强化政府农村环卫行政监管职能,切实解决现有环卫工作管理不规范、作业效率不高、环卫工人年龄偏大、队伍活力不足、考核标准不严等问题。

(二)市场化运行。引进市场竞争机制,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专业环卫保洁公司,承担具体环卫保洁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考评,切实提高作业水平。

(三)效能优先。通过市场化运行方式,全面提升环卫保洁密度、标准和水平,实现农村环卫保洁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和考核常态化。

三、实施范围、作业标准及要求

(一)实施范围。全市7个乡镇、4个农林场、59个行政村,覆盖人口178266人,保洁总面积1119万平方米。学校、医院、市场监管所等政府公共机构、工矿企业及国、省、县干道、高速公路路面、旅游景点、农家乐、鱼池、农业生产区、餐饮服务业等不包括在内。

(二)作业标准。

1.各乡镇、农林场、村庄庄点区域卫生标准:一是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指路面净、墙根边角净、绿化带净、沟渠水域净、果皮箱净、公共设施净,“六无”指无烟头纸屑、无污物积水、无暴露垃圾、无砖块砂石、无废弃堆积物、无乱贴乱画);二是环卫设施规划合理、摆放有序、外观整洁。

2.公共场所及空闲场地区域卫生标准:无乱堆乱放、无白色垃圾,公共设施清洁、摆放整齐、管理规范。 

3.主次干道区域卫生标准:道路及两侧绿化带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沉积物、漂浮物、无杂草等。

4.河、沟、渠、湖泊及林带区域卫生标准:湖塘、排水沟道、灌溉渠系的水面、沟底、沟坡、沿沟路、林带等范围干净整洁,无垃圾堆放、无漂浮物。

5.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管理区域卫生标准:垃圾填埋场常态化、无害化处理,做到无堆放、无异味,及时处理垃圾,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设施运行正常。

(三)作业要求。

1.保洁人员实行“三定责任制”,定时、定路段、定责任,严格落实“3个3保洁机制”(集镇、美丽村庄、环境卫生整治示范村地表垃圾不超过3处/百米,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路面尘土不超过30克/平方米)。集镇区域主次干道环卫保洁实行8小时“两扫全保”工作制,每天上午、下午各普扫一次,村庄等道路区域每日普扫一次,做到间断巡回保洁,确保不留死角。

2.作业时间内,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保洁工具齐全、干净整洁。

3.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侧无污物,标识清晰,密闭运输,无洒、滴、抛现象。

4.垃圾容器每月至少擦洗两次,确保垃圾容器外侧干净、周围无散落垃圾。

5.垃圾清运时,做到定时定点收集、垃圾不落地。垃圾转运时做到直收直运、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所有垃圾必须按规定运输至填埋场,不得随意倾倒。

6.服务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要及时清理区域内偷倒垃圾和无主垃圾,配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7.对于临时安排的集中清扫保洁、应急环境整治活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卫生保障工作。

四、人员配备及基础设施管理

(一)人员配备标准。

1.全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分南、北两个片区实施。南、北片区各设1个分公司、2个项目部。2个片区共配备450名工作人员。

2.运营企业优先录用各乡镇、农林场现有环卫工人、管理人员、司机等,优先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经济收入困难家庭工人。

(二)环卫资产管理。

1.各乡镇对农村现有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登记造册后,移交运营企业管理,运营企业对移交资产无偿使用(只有使用权)并做好管理工作。合同期满前3个月,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聘请第三方对运营公司所有环卫资产进行评估、登记造册,并将使用状态良好的环卫资产交由所在乡镇、农林场管理;对已报废的资产移交所在乡镇、农林场,由乡镇、农林场依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置。对大中型环卫车辆等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计提折旧费,用于抵扣运营企业承包费。服务期内产生的所有费用(燃油、保险、维修、保养、事故、洒水车水费和电费等)由中标企业承担。

2.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市场化运行后,中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增配足够的环卫设施设备,补足农村环卫硬件设施短板。

3.对已接收的3座水冲式公厕、11个垃圾中转站和3个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相关管理费用由运营企业承担。

4.中标企业负责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道路清扫、保洁实行数字化管理,一并纳入市数字化环卫监管系统。

五、建立农村环卫考核长效机制

(一)考核细则制定。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制定《灵武市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考核实施细则》,以各乡镇、农林场行政区划为单位对运营企业进行考核。考核满分为10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得分900分以上为优秀、 899分—800分(含800分)为良好、 799分—700分(含700分)为合格、700分(不含700分)以下为不合格。实行倒扣分罚款制度,在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运行费用正常核拨,评为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分别扣除1%、2%、3%运行费用。

(二)考核方式。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组成市级考核组与各乡镇、农林场分别作为考核主体,按照市级、乡镇及农林场二级管理模式对运营企业实行双督查、双考核。市级考核组定期对农村环卫保洁工作进行巡查、抽查,及时将巡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书面告知运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每月底将考核结果报送市综合执法局,由市综合执法局结合平时督查检查情况汇总打分,作为最终考核成绩。如运营企业在试运行期(半年)内达不到保洁标准,正式运行后某个乡镇、农林场区域环卫考核连续2个月不达标,或2个以上乡镇、农林场全年累计3次不合格的,市政府有权废除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6月15日至6月30日)。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邀请专业环卫保洁公司考察我市农村环卫现状,并结合实际制定《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二)资产评估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由市财政局、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全市现有农村环卫设施设备等进行核查评估。

(三)招标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依法开展招投标工作。

(四)实施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由市综合执法局代表市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合同,合同期为2年。项目移交时,除需政府建设的基础设施外,其他清运工、清扫工具等全部由运营企业自行解决。运营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全力做好配合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工作顺利推进。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推行农村环卫工作市场化运行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需要,也是推进农村环卫工作精细化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环卫工作市场化运行的相关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市综合执法局、各乡镇、农林场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监督农村环卫工作社会化运行。同时,各乡镇、农林场要与农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广大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为农村环卫工作市场化运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保障经费,严控支出。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的使用监管,市综合执法局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依据运营企业提供的有效票据及考核结果拨付作业经费。

(四)总结完善,提高效益。各有关单位要对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并与运行企业及时沟通,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环卫工作水平。


一图读懂《灵武市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