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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00/2019-0017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06-17
责任部门:灵武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6-17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灵武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17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按照《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制度建设,增强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实效,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卫生城市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建立科学的考核奖励机制,引导市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19年8月底党政大楼、政务大厅、学校、医院、各种场馆等科教文卫体系统单位(场所)及东塔镇开展示范点建设,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典型经验模式;12月底前,所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0年,实现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在原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减量化、资源化工作,确保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实施范围

在全市7168个单位(小区、商户)组织实施,其中:公共机构263个(行政机关90个、事业单位173个),金融保险、小额贷款担保企业34家,城区工业企业3家,银川高新区企业112家,居民小区189个,城区商户6567家。

(一)党政大楼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办公室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市级机关非集中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非集中办公区域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市级机关牵头负责本系统所属各单位(场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街道办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管理。

(五)各商户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管理。

、组织领导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和推进,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520-2019年630日)。

1.宣传动员。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统一制定宣传手册、分类指南、宣传海报、宣传口号,组织志愿者、街道(社区)工作者组成长期稳定的垃圾分类宣传团体,以多种形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设生活垃圾分类专栏,采取发放倡议书、操作指南、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市综合执法局安排专人开展技术指导和相关业务培训。

2.信息采集。各公共机构以整栋楼为单元安排专人对各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市财政局负责金融保险、小额贷款担保企业基本情况信息采集。市工信局负责城区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信息采集。银川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银川高新区各企业基本情况信息采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各商户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街道办负责各居民小区基本情况信息采集。各单位配备专业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认真填写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主体信息采集表(附件2),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一份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综合执法局)备案汇总,一份由各单位自行留存。

(二)实施阶段(2019年71日-20201031日)。

1.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一是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品类。将生活垃圾按照“四分类”法,分为资源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详见附件1)。二是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市级机关负责本系统所属各类单位分类垃圾收集容器设施配置及垃圾暂存点设立;街道办负责各居民小区分类垃圾收集容器设施配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分类中转点,实现生活垃圾二次细分及打包暂存。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垃圾分类工作人员,从事分类设施清洁维护、分类指引、分拣及收集运输,保证源头垃圾准确分类。

2.建立生活垃圾收运机制。一是分类收运。各公共机构、企业、居民小区及商户实施主体自行联系有资质企业收运资源垃圾,市综合执法局统一收运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遵照原有收运体系日产日清。二是建设分类垃圾资源中心。在市区内利用现有废弃中转站,改建1座分类垃圾资源中心,实现资源垃圾、有害垃圾打包暂存转运。三是配备分类运输车辆。市综合执法局增加有害垃圾收集车1辆,并对所有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设置统一标识,确保规范有序、干净整洁。四是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时限。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市综合执法局合理约定有害垃圾收集频率,与有资质企业约定资源垃圾收运时间及时清运。

3.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分类后的生活垃圾打包堆放达到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及其他垃圾遵照原有收运体系运往指定焚烧发电厂或填埋场处理。

4.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附件3)。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处理等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分析各单位报送分类垃圾数据,准确掌握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长效考核机制。市综合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或不定时抽查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年底对全市各公共机构、企业、居民小区及商户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

(三)巩固阶段(长期坚持)。各单位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成效、有益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及时查漏补缺,推广典型经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选表彰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梳理推选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单位。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也是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月报制度,各实施主体每月向市综合执法局报送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台账。各公共机构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填报本单位本月垃圾分类数据,各市级机关督促并监督本系统下属单位做好数据填报工作。

(三)加大宣传,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引导作用,把握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户外广告、宣传栏、公交站台、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增强广大市民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和自律意识,提升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

(四)强化考核,严肃问责。各单位要对照《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及物业保洁等从业人员的指导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通报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单位及负责人,依照相关程序进行追责问责

附件:1.灵武市生活垃圾分类细则和收运处置规定

2.灵武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主体信息采集表

          3.灵武市生活垃圾分类统计台账


         一图读懂《灵武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