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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灵政办发〔2018〕36号 生成日期 2018-03-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政府办 所属分类 市政府办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城区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 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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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灵武市城区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城区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

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着力解决城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二手车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违章乱停、占道经营、交通堵塞、影响市容市貌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形象,营造文明、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灵武为目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味,实现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销售行业集中经营,行业秩序和形象明显改观,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逐步建立和完善布局集中、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销售市场。

二、整治对象、主要任务和规划布局

(一)整治对象。城区内所有机动车维修(含车辆维修、洗车、车辆装潢等)和二手车经营户。

(二)主要任务。

1.清查经营条件。清查机动车维修企业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基本条件,对各类维修经营户证照进行审核,坚决取缔未履行合法手续办理相关证照的经营户,确保汽车维修行业规范经营、安全经营。

2.加大环境整治。坚决制止和取缔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从事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销售的“路边店”,对各车辆维修站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和清理,彻底治理脏、乱、差和污染环境等问题,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存放,冲洗废水进行隔油处理,喷漆烤漆实行密闭作业

3.引导集中经营。城区内经营户,引导进入汽修汽配和二手车交易专业市场,彻底改善汽车维修行业占道经营、污染环境等问题。

(三)规划布局。城区内机动维修经营户规划至汽车物流园区;洗车行业规划至307国道绿地宝塔营业房;二手车行业和4S店规划陆港物流园。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灵武市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张道阳  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国龙  政府副市长

        张韧刚  政府副市长

 员:买锦路  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红霞  发改局局长

        刘希刚  国土局局长

        王忠平  交通局局长

        杨吉东  环保局局长

        杨生山  工信局局长

        王志军  公安局副局长

        杨永贵  水务局局长

        杨华东  司法局局长

            市文旅广局局长

        马洪福  城管局局长

        韩卫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信访局局长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买锦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整治时限

(一)建章立制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标准及时限。召开整顿规范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行业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整顿规范具体工作。利用电视、微信、宣传单等载体,有组织、有计划向经营户宣传。广泛征求整治范围内经营户意见,做好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和解释说服工作。

(二)集中整治规范清理阶段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严把市场准入关,城区内不再审批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销售经营。对已经开业的维修户进行证照复查,对无证无照经营且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引导经营户向汽配城和二手车交易市场搬迁,实现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发展、规范化管理;对不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当场予以取缔。对有证有照经营户进行资质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经营资格,对符合条件的鼓励其向专业市场搬迁。各部门联合开展对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销售市场的集中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超类别经营、占道经营、污染环境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理。通过集中整治,坚决取缔一批环境卫生脏乱差、影响市容市貌的经营户及“路边店”,协调做好新迁入汽配城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户的安置工作。

(三)形成机制巩固成果阶段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整顿规范工作结束后,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为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行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摸底组、动员搬迁组、信访维稳组、协调安置组。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布局的规划工作;定期召开整顿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交通局、国土局、工信局

(二)调查摸底组。负责对城区现有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行业进行调查摸底建档造册,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牵头单位: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工信局、水务局、环保局

(三)动员搬迁组。负责做好占道维修行为的清理整治,拆除清理户外汽修机械设备和构筑物;对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差、污染环境的经营户组织搬迁到规划区域内经营。

牵头单位:城管局

配合单位:交通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水务局

(四)信访维稳组。负责维护整顿规范活动的良好秩序,对寻衅滋事行为严厉打击;做好舆论引导、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动员工作,处理群体上访事件。

牵头单位:公安局

配合单位:信访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工信局、城管局、文旅广局

(五)协调安置组。负责为入驻规划区域经营者依法办理证照,协调按期入驻。

牵头单位: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销售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对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区管理水平、促进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市场规范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取得经营户的支持配合,对污染环境、违规经营的经营户要加大整治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环境。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形成专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报市政府。

(三)督查落实,确保整治效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职工作,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制定推进措施,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任务落实。政府督查室、市场监管局要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四)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机制。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提前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机动车维修和二手车销售市场整治规范的长效机制,逐步打造文明诚信、规范经营、安全优质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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