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18”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切实加强自
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巩固提升“绿盾2017”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生态函〔2018〕4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银川市“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银政办发〔2018〕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生态立市战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重
要政治责任,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筑牢银川东部生态安
全屏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在“绿盾2017”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排查白芨滩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已建立的清理整治台账,对已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压实责任、一抓到底,确保“老问题”整改到位,新问题严肃处理,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落实管理责任,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具体任务分工
(一)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持续发力,盯紧未销号的8处整改任务,攻坚克难,推进整改任务的全面完成,按期销号。
1.乔桂香砂厂生态恢复。已拆除采砂厂机器设备、临建工棚,但现场有未加工余料,存放多年,已有植被生长,因存在官
司纠纷,暂封存,待依法处置。同时加快案件侦查进度,依法处置后开展生态恢复。
责任单位:白芨滩森林公安分局、白芨滩管理局
完成时限:10月20日前
2.大河子沟骨粉厂。已拆除厂房围墙、机器设备,但尚未清理。要做好拆除善后事宜,加快推进清理出场,尽快开展生态
恢复。
责任单位:国土局
配合单位:临河镇、环保局、白芨滩管理局
完成时限:6月20日前完成拆除任务,10月20日前完成清理及生态恢复。
3.万华养殖场。已调查核实证件手续,进行资产评估,拆除养殖场围墙等部分设施。要加快推进补偿协议签订和补偿资金
的落实兑现,依法进行拆除并清理出场,尽快开展生态恢复。
责任单位:国土局
配合单位:东塔镇、农牧局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完成拆除任务,10月20日前完成清理及生态恢复。
4.神卉草畜合作社养殖场。已制定分步退出方案,调查核实了证件手续,依法进行了资产评估。加快推进补偿方案研究和
补偿资金落实,制定搬迁方案并尽快启动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拆除及清理任务,开展生态恢复。
责任单位:农牧局
配合单位:郝家桥镇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
5.甜水河村两处养殖场。做好村民教育动员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拆除进度,拆除后及时清理并开展生态恢复。
责任单位:临河镇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完成拆除任务,10月20日前完成清理及生态恢复。
6.灵武市绿源恒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所。协调处置好“一地多证”矛盾,加快依法拆除进度,在规定时间节点内
完成拆除及清理任务,开展生态恢复。
责任单位:临河镇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完成拆除任务,10月20日前完成清理及生态恢复。
7.大海子村民养殖场所。已调查核实证件和手续,开展了资产评估。尽快研究确定补偿方案,落实补偿资金,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拆除及清理任务,开展生态恢复。
责任单位:崇兴镇
完成时限:6月10日前完成拆除任务,10月20日前完成清理及生态恢复。
(二)坚决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1.进一步排查保护区人类活动,重点对2017年下半年遥感监测发现的银西高铁施工现场附近等5处重点问题进行现场核
实,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整改。
责任单位:白芨滩管理局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2.进一步查处专项行动中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活动,对涉及偷挖偷采、违规开采、破坏资源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白芨滩管理局、国土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将白芨滩沙漠公园与保护区重叠问题,列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开展的自然保护地大检查问题中,积极与上级环保、林业等部门沟通汇报,控制宣传教育活动频次,开展好生态评估和技术咨询,妥善解决沙漠公园与保护区重叠,保护区功能区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为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白芨滩管理局、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
(三)进一步落实和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责任
1.认真组织开展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针对保护区备案图范围矢量数据偏移、偏差的问题及原因,聘请专业公司、组织技术力量对保护区进行全面勘界核准,分析存在偏差、误差等问题的原因并进行校准,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积极推进保护区立标落界工作。
责任单位:白芨滩管理局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落实边界核准,12月30日前完成落界。
2.积极组织开展生态修复。整合矿山治理、水土保持、湿地整治、绿化造林等项目资金,结合生态绿化三年行动,加大资金投入,对保护区内已取缔的砂石料厂、机砖厂、取土场等进行生态修复,重点以井沟、天池沟、大河子沟、小水水沟等区域为主,采取刷坡覆土、撒播草籽、植树造林等措施恢复植绿。
责任单位:林业局、白芨滩管理局、水务局、国土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10月20日前
3.组织开展保护区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保护区基础设施三期项目,新建管护站1处、管护点哨卡10处,瞭望塔3座、防火物资储备库300平米、科研监测用房500平米,维修改造站点6处,配置巡护工具车及科研设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保护区监管能力。
责任单位:白芨滩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底
4.加强保护区资源管护保障体系建设。牢固树立林地红线、生态底线意识,结合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健全保护区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力量,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完善巡查巡护机制,巩固“绿盾2017”专项行动整治成果,有效管控人类活动。
责任单位:白芨滩管理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8年底
(四)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灵武市“绿盾2018”专项行动督查组,对自然保护区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检查,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展,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整改不及时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管理不力、整改不彻底的要重点督办,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责任单位:政府督查室、环保局、白芨滩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限、倒排工期、立说立行,确保任务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开展整改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联查、联办、联动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跟进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相关部门整改新要求,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白芨滩管理局、文旅局、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电视台、美丽灵武微信、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绿盾2018”行动开展情况,宣传典型案例,正确引导舆情舆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绿盾2018专项行动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整改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