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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754W/2023-00119 文  号 灵政干字〔2023〕1号 生成日期 2023-06-07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人事任免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人民政府 关于哈学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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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哈学云任灵武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灵武市公安局临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国宝任灵武市公安局临河派出所所长,免去灵武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金灵洲任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常鹏任灵武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杨金微聘任灵武市临河镇综治中心主任;

唐龙聘任灵武市马家滩镇综治中心主任

免去裴元中灵武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风梧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人员中,周国宝、金灵洲、常鹏、杨金微、唐龙同志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市政府党组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32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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