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及意义
为应对灵武市当前以简易填埋、堆填为主的建筑垃圾处理方式对土壤、水源及空气造成的环境污染,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要求编制本规划。规划旨在系统构建全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体系,推动建立源头减量、规范处置、监管闭环的全过程管理制度。项目的实施对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补齐环境治理短板,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编制依据
为做好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规定,我局结合实际修订了《灵武市“十五五”建筑垃圾综合处置利用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1月4日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原则,解决突出关键问题
通过明确目标、分析问题、设计解决方案、实施监控、持续优化、强化政策支持和公众参与,以防治建筑垃圾环境风险方面为重点,加快补齐相关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
(二)坚持系统谋划原则,综合提升治理能力
通过全面认识问题、综合评估资源与能力,制定系统性解决方案、加强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强化履行政府职能,统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统筹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持续提升建筑垃圾综合治理能力。
(三)坚持控源减量原则,加快绿色低碳转型
前期通过规划和技术的手段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后期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实施对建筑垃圾从收集、运输、综合处理到资源化处置的全过程规划和管理,有效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创新驱动原则,持续推进精细管理
明确创新目标、培养创新思维、引入先进技术、实施精细化管理、强化团队协作、持续学习以及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加大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数字化、科技化、智能化投入力度,推进治理体系精细化、智慧化。
四、主要内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划要求,立足灵武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的现状特征、存在问题等,充分研究判断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导向、两网融合开展等趋势及要求,并对先行先试地区相关经验进行充分借鉴。明确建筑垃圾规划目标与任务,预测产生量,制定源头分类减量措施,构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消纳场管理体系,建立监管闭环的全过程管理制度。
本规划由灵武市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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