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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2-04-08
来源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单位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字解读:《灵武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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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解决“三保障”新增问题,提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性和宜居性,特制定《灵武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文件中《方案》的主要内容,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1〕15号)、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宁党农发〔2021〕6号)及《关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四查四补”常态化机制的意见》(宁党农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方案制定过程

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通过走村入户,收集基础资料,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方案》,在征求市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残联、各乡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印发。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做到新增危房即增即改、动态清零,唯一住房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愿改尽改、能改快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为房屋经第三方鉴定为危房的六类低收入群体,且户口类型为农村户口。

五、保障方式

一是通过原址翻建、异地迁建、加固改造、房屋置换、周转安置、公共租赁等方式解决危房问题,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二是资金保障。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等方式,解决建房资金,全面推进危房改造。

补助标准为:1.危房改造补助。六类低收入群体新建置换改造危房的每户补助4.1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1.8万元,市财政配套补助建房资金2.3万元。六类低收入群体中的“极度低收入群体”每户补助5.4万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3.6万元,市财政补助1.8万元;加固改造危房的每户补助1.5万元,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全额补助。2.抗震宜居农房改造补助。六类低收入群体新建置换改造抗震宜居农房的每户补助2万元,加固改造的每户补助1.2万元,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含中央补助资金)与市财政按7:3的比例分担。

六、主要任务

2022年彻底完成87户D级、127户C级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危房即增即改、动态清零。

一是建立农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农户主动发现申报、基层干部日常巡查报告、房屋信息定期比对筛查核检为主的农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发现的不安全住房,住建、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共享信息,及时纳入低收入群体支持改造。

二是切实提高住房安全防控能力。坚持危房即增即改、动态清零,危房一经发现,应指导、要求、支持、推动农户加快改造或到安全住房居住,坚决守住“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底线。坚持不抗震唯一住房愿改尽改、能改快改,切实增强地震灾害防范意识,宣传动员、引导支持农户对不抗震唯一住房尽早实施改造,早日消除全市农房地震灾害风险。

三是强化改造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危房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工作流程、标准规范,特别是抗震构造措施,落实改造农户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改造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督卡”制度,强化材料和施工过程、消防安全等重要环节管理。要把好改造房屋竣工验收关,抓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确保改造质量安全。

四是持续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引导建设结构安全、风貌乡土、功能适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宜居性新型农房。

五是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村(组)、乡(镇)及县(市、区)三级农房改造对象、补助标准等公开公示制度,确保保障对象精准、补助标准透明、改造结果真实。



本方案具体内容由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1-4038769、4021656

邮箱:nxlwszjj@163.com

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日8:30-12:00  14:00-18:00(冬季)

          8:30-12:00  14:30-18:30(夏季)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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