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2-01-30
来源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单位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文字解读:《灵武市2021-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特制定《灵武市2021-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文件中《方案》的主要内容,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和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方案。

二、《方案》制定过程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基础资料,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实际,起草了《方案》(讨论稿),在征求市司法局、全市农资销售门店、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讨论稿)》进行修改完善后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印发。

三、工作目标

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监督、经营单位折价回收、回收运输单位集中存放运输、有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化无害化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机制,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归位、集中统一处理,力争2021-2022年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四、主要任务

(一)明确回收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对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与农药直接接触的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作的瓶、桶、罐、袋等器具进行定点回收。

(二)设置回收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遴选确定有资质的实施主体,建设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总回收点1个,总回收站按照“就近就地、方便合理、安全规范”的原则在梧桐树乡、崇兴镇、郝家桥镇、白土岗乡各设1个分回收点,各回收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总回收站负责集中、贮存、运输及处置。

(三)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各种养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植保专业合作社、农药经营网点设临时归集点指定专人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由各回收点安排人员定期进行回收归集转运至总站。

(四)实施无害化处置。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要及时送到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禁止露天焚烧、擅自填埋,避免发生农药包装物二次污染事故。

(五)加大政府补贴力度。积极争取自治区、银川市项目资金,落实市本级市财政惠农补贴配套资金,强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建设、网点收购、加工利用和宣传培训。

五、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

1.新建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总回收点。

2.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环节。

3.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环节。

4.完成回收任务的农药经销点。

(二)补贴标准

1.新建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总回收点达到验收标准的每个一次性补贴4.6万元;

2.以企业实际收购数量为依据,按照回收环节对回收点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每吨补贴2万元;

3.以企业实际收购数量为依据,按照处置环节对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每吨补贴1万元;

4.由实施主体对农药经销点完成100公斤以上回收任务的,每个补助1500元;对农药经销点完成50-100公斤回收任务的,每个补助1000元;对回收种植、养殖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适当补助。


本方案由灵武市农业农村局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1-4038708

邮箱:nxlwsnmj@163.com

工作时间:

正常工作日8:30-12:00  14:00-18:00(冬季)

          8:30-12:00  14:30-18:30(夏季)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点击提交留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