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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0/2021-0005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1-14
责任部门 灵武市政府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督查检查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灵武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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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市政府共承办人大议案9件(其中:银川市1件、市本级8件)、市本级代表建议52件(其中人代会期间37件、闭会期间15件),涉及8个乡镇(街道)和15个职能部门。目前,9件议案、5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100%,236名代表对答复满意,4名代表对答复基本满意。

一、人大议案办理情况(9件均已办结,并完工投用)

1.关于拆建灵武市临河镇上桥村大河子沟桥的议案(银川市人大议案,由临河镇承办)。项目于5月20日开工,投资512.33万元,改造混凝土村庄道路33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87盏,拆建桥梁52.04米(全宽8.5米、净宽7.5米),11月10日竣工上桥村大河子沟桥改造后,为沟道两侧广大群众安全出行带来极大便利,助推长枣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进一步提升了上桥村人居环境质量。

2.关于完善维修小区公共文体设施的议案(由街道办承办)。项目于8月10日开工,投资99.93万元,对上元名城、绿洲苑、利民小区、木华苑、水清苑等10个居民小区公共文体设施进行维修完善,修建长廊132延长米、休闲凉亭7座(含棋牌桌)、休闲座椅530个,10月25日竣工。各小区公共文体设施修建后,给小区居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满足了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3.关于新建东塔镇区秦渠桥及硬化道路的议案(由东塔镇承办)。项目于8月28日开工,投资139.05万元,新建秦渠桥桥面跨度20米、宽10米,11月25日竣工。秦渠桥修建后,打通了城区东部与乡村的通道,方便群众出行。

4.关于硬化汉渠崇兴镇北段边路的议案(由崇兴镇承办)。项目7月16日开工,投资93.26万元,硬化道路2200米,7月29日竣工。汉渠崇兴镇北段边路硬化后,解决了崇兴镇榆木桥村、海子村、杜家滩村、郭碱滩村4个行政村群众生产生活出行难的问题。

5.关于建设郝家桥镇胡家堡村小游园的议案(由郝家桥镇承办)。项目于8月20日开工,投资89.28万元,在郝家桥镇胡家堡村渔村以东建设小游园,9月20日竣工。小游园建成后,改善了胡家堡村环境质量,完善了配套设施,对带动周边群众增收致富有着积极地助推作用。

6.关于硬化白土岗乡枣岗子村七支沟道路的议案(由白土岗乡承办)。项目于8月26日开工,投资89.33万元,硬化道路300米,砌护维修塌陷沟道1611米,9月26日竣工。七支沟道路硬化后,提升了枣岗子村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村民生产、生活更加便利,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7.关于砌护梧桐树乡陶家圈村梧干渠退水沟的议案(由梧桐树乡承办)。项目于4月4日开工,投资92.96万元,砌护沟道1555米,5月6日竣工。梧干渠退水沟治理后,提高了沟道排水能力,农田盐渍化减轻,提高了土地产出率。

8.关于治理临河镇临河村马蹄沟的议案(由临河镇承办)。项目于6月2日开工,投资86.32万元,砌筑沟道265米,铺设卵石、碎石4486平方米,7月26日竣工。马蹄沟治理后,确保了泄洪排水通畅,沟道及两侧周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9.关于新修鸳冯路与马家滩商业街连接段沥青路的议案(由马家滩镇承办)。项目于9月12日开工,投资78.85万元,建设沥青罩油路面道路515米,10月11日竣工。该段沥青路建成后,有效地改善了群众出行条件,美化了村庄建设,为马家滩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交通环境。

以上9件议案均已通过书面方式向94名提出议案的代表进行了答复,94名代表均对答复满意。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一)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已经实施的24件。

如:“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的建议”(由人社局承办),举办各类培训班4342人,其中: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637人、精准脱贫就业技能培训330人。“关于管护维修乡村路灯的建议”(由郝家桥镇承办),维修郝家桥镇辖区损坏路灯850盏。2020年市政府安排,由农业农村局、交通局负责,对全市农村建设的所有路灯进行排查维修,保障路灯正常工作。同时将路灯维修费用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保障路灯设施长效发挥作用。“关于解决梧桐树乡北滩村自来水的建议”(由梧桐树乡承办),梧桐树乡北滩村5个村民小组148户村民已接入自来水。“关于强化措施打造全域旅游的建议”(由文旅广局承办),印发《灵武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灵武市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成立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策划开展“西湖水上之夜”、首届乡村旅游节等文旅活动,拍摄全域旅游宣传片,制作智慧旅游电子导览图,推进全域旅游。“关于翻建灵武农场一、三、四站居民区厕所的建议”(由综合执法局承办),在灵武农场一、三、四站新建公厕4座,已完工投用“关于加强防范电信诈骗、提高群众防骗意识的建议”(由司法局承办)2020年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讲座64次、集中宣传92次;通过微博话题讨论、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稿件540余篇,制作网络诈骗宣传片4期,阅读量达28.1万人次。“关于增加公安执法执勤车辆的建议”(由公安局承办),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11辆,已投入使用。“关于硬化宋桥村王家大户沟周边道路和铺设渠道的建议”(由东塔镇承办),砌护王家大户沟600米,新建黑二沟桥长6米、宽5米,硬化周边道路850米。“关于加强预防和打击传销的建议”(由市场监管局承办),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6次,共清理传销窝点16个,查获涉传人员153人;行政查处传销案件15起,收缴罚没款3.5万元,追回经济损失3.85万元;开展打击传销宣传11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关于硬化梧桐树乡李家圈村农业观光道路的建议”(由梧桐树乡承办),由交通局负责,对梧桐树乡李家圈村田园综合体道路工程按碎石路面进行了修缮。

以上24件建议均已通过书面方式向63名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答复,63名代表均对答复满意。

2.因条件限制,计划列入2021年实施的2件。

“关于新建灵武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议”(由住建局承办)计划2021年实施。“关于格宾砌护大蓝子沟的建议”(由郝家桥镇承办),2020年无相关项目资金,计划2021年争取项目资金砌护。

以上2件建议均已通过书面方式向12名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答复并说明情况,11名代表对答复满意,1名代表对答复基本满意。

3.受客观因素影响,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施的11件。

“关于规划建设地下或立体停车场的建议”(由自然资源局承办),拟在高庙南侧小广场规划一处地下停车场用于解决华联、开元周边停车难问题,项目已列入“十四五”规划实施。“关于铺设海子村天然气管网的建议”(由崇兴镇承办),因居住人口比例低于50%且路面已全部硬化,实施成本过高,暂无法实施。“关于建设实施海子村下水管道的建议”(由崇兴镇承办),因2019年海子村污水处理分散改造已达90%,且实施成本过高,暂无法实施。“关于解决灵武农场居民下水管网问题的建议”(由住建局承办),已编制完成设计方案并立项,因国家发改委未下达专项资金暂无法实施。“关于对灵武市城市花园小区自来水分户的建议”(由住建局承办),2020年自来水分户无补贴政策且分户成

本费用为1500元/户,经走访,居民要求按照“自来水分户费用1200元/户,自来水公司补助每户600元,居民承担600元”标准实施,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暂无法实施。“关于拆迁改造灵武市畜牧局平房的建议”(由住建局承办),因居民安置补偿要求过高,征收工作暂无法实施。“关于搬迁青少年活动中心的建议”(由教体局承办),近年来,市政府先后投入200余万元对活动中心综合楼进行升级改造,并购置多项教育器材设备,目前灵武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已打造成为宁夏校外教育示范标杆单位,受到国家教育部资助,从校外教育办学现状及搬迁选址等方面综合考虑,搬迁条件尚不成熟。“关于灵武市城区全面覆盖集中供暖的建议”(由住建局承办),经对天然气壁挂炉供暖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大部分住户不同意改造,暂无法实施。“关于对南苑A区、南苑B区采取集中供暖的建议”(由城投公司承办)苑B区目前采用的供暖方式为集中供暖,经对南苑A区摸底调查,大部分住户不同意改造,暂无法实施。“关于砌护郝家桥镇崔渠的建议”(由农业农村局承办)、“关于砌护梧桐树乡梧桐树村支斗渠的建议”(由梧桐树乡承办),经实地踏查,郝家桥镇崔渠和梧桐树村支斗渠渠面损坏不严重,不影响灌溉正常使用,暂不实施。

以上11件建议均已通过书面方式向32名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答复并说明情况,30名代表对答复满意,2名代表对答复基本满意。

(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已经实施的9件。

“关于治理电厂周边环境的建议”(由生态环境局承办)向企业下发环境问题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通过加强粉煤灰及燃煤原料运输污染防治、建设储煤场封闭项目、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方式,电厂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关于配备乡村安置小区社区网格员的建议”(由民政局承办),已向东塔镇配备13名网格员。“关于将安置小区监控设施建设纳入‘雪亮工程’的建议”(由公安局承办),城区207个小区(含安置小区)均已纳入5G应用暨雪亮工程项目。“关于解决部分小区集中供暖的建议”(由住建局承办),目前南苑B区、明珠苑C区、花雨湖滨AB区供热良好,芙蓉苑一期供热管道已改造完毕。“关于开通部分安置小区天然气的建议”(由东塔镇承办),已协调开通天然气224户,其中梨花苑A区26户、尚景名苑67户、梨花苑B区131户。“关于上桥村庄点道路硬化、亮化工程的建议”(由临河镇承办),硬化庄点道路6100米,安装路灯200盏,砌护庄点渠道1200米。“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及安装充电桩的建议”(由住建局承办),在镇河塔B区、灵州花园二期、鑫盛绒都B区、柳园小区、盛世家园等5个小区实施2020年居民小区充电桩改造工程,安装雨棚及充电桩11组165米,充电头180个。“关于修缮民族街、上元名城A区东门口东侧人行道的建议”(由综合执法局、住建局承办),民族街已完成维修;上元名城A区东门口东侧人行道及水木灵州辖区龙辰世家、翠园和上和园前民族街在内的坑洼道路已完成维修。“关于解决枣香苑小区下水管道异味的建议”(由综合执法局、街道办承办),已对枣香苑化粪池完成抽污239车次,累计清掏污水1314.5立方米,在绿化灌溉期间定期用高压水对排水管和化粪池进行清洗。

以上9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均已通过书面方式向27名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答复,26名代表对答复满意,1名代表对答复基本满意。

2.计划列入2021年实施的3件。

“关于对东塔村马场湖1000亩农田进行改造的建议”(由农业农村局承办),“关于解决灵州花园一、二期小区东侧秦渠路边没有路灯问题的建议”(由综合执法局承办),“关于解决原长庆石油第二助剂厂区树木管护资金的建议”(由自然资源局承办)

以上3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均已通过书面方式向4名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答复并说明情况,4名代表均对答复满意。

3.受客观因素影响,逐步实施的2件。

“关于石坝村土地整治的建议”(由农业农村局承办),因地势高低不平、种植的苗圃杂乱无章,达不到高效节水项目立项条件,暂无法实施。“关于解决西子小区、城市花园自来水分户的建议”(由住建局承办),2020年自来水分户无补贴政策且分户成本费用为1500元/户,经走访,居民要求按照“自来水分户费用1200元/户,自来水公司补助每户600元,居民承担600元”标准实施,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暂无法实施。

以上2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均已通过书面方式向4名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答复并说明情况,4名代表均对答复满意。

4.受政策影响不能实施的1件。

“关于将安置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由住建局承办),根据住建厅有关文件,老旧小区改造强制认定标准为2000年以前建设小区,代表建议中提出的东塔镇辖区安置小区均为2000年以后建设,不符合认定标准,无法实施。

以上1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均已通过书面方式向4名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答复并说明情况,4名代表均对答复满意。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印发《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及时交办,明确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和办结时限,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不定期对负责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进行督办,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办理,务求实效。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深入基层一线,认真调研,通过约见、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推动各项议案、建议落地见效。2020年以来,受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市场低迷及企业不景气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欠收,造成财政压力很大,部分建议因条件限制暂无法实施,各承办单位与代表加强沟通,取得代表理解和支持,同时对部分具备条件的代表建议列入今后工作计划并逐步实施。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坚持把督查落实到办理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一月一通报”制度,在党政大楼一楼大厅每月公示议案进展情况,设置“蜗牛奖”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促;8月至10月,市政府督查室采取多种督办方式,对所有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同时,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列入灵武市2020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由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牵头,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督,指导督促承办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开展办复工作。

2020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市政府的重视下,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经过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个别承办单位沟通协调不足、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式,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督办力度,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举措,推动人大议案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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