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湿地资源管理,确保湿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马鞍山管理站景湖、桃心湖3个湿地单元的基本情况、权利类型、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在灵武市政府网站、及湿地坐落地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湿地产权确权补充登记图斑公示表、湿地产权确权补充登记图斑公示图,公示期为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20日,共计15天。公示期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效的权利证明材料到灵武市人民政府委托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反应相关情况。
联系人:杨学荣 电话:13099596100
附件:1.灵武市湿地补充图斑公示表
2.灵武市湿地补充公示图斑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