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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MB164801XL/2024-0010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2024-10-11
责任部门: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4-10-11
名 称: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体检机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和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制度,开展定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促进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范围和对象

全市中小学2024年秋季入学新生。(一年级、初一年级、高一年级)。

二、体检项目

1.病史询问;

2.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3.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色觉;

4.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5.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6.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7.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8.血常规;

9.肝功能检查;

10.心电图。

以上所检项目费用全部由市政府财政承担,学生免费。

* 结核菌素实验:仅限2024年新入学高一年级人员开展,该项费用由灵武市疾控中心按《关于印发<2024年灵武市中等职业学校及高中阶段入校新生结核病健康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卫健发〔2024〕115号)文件要求进行资金拨付。

三、体检安排及责任

本次体检工作由灵武市人民医院、灵武市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唐都医院4所医院共同承担,具体受检学校及人员分配由教体局负责(见附表1)。

医院:负责健康体检、实事求是填写学生体检结果,并做好学生健康资料的统计、汇总、总结。向学校反馈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情况书面报告。

学校:组织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体检,并负责发放、收集学生体检表,填写体检学生检查表(见附件2),做好建档工作,加强特异体质学生健康档案的管理。

体检时间自2024年9月25日开始,各体检单位可参考附表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并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所有体检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认真组织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要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由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参加的体检领导协调小组,指定专人联络学生体检工作,负责配合体检单位完成体检任务。

(二)加强沟通,督促落实。各学校要积极对接体检机构,统筹解决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新入学学生健康体检和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工作。体检机构要与各学校,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组织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并配合建立好学生健康档案。

(三)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各学校要加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数据录入、统计和管理,要在体检机构配合下对体检结果进行分析汇总,作为2024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重要依据上报。


附表:

1.灵武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时间安排表

2.灵武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格检查表

3.灵武市中小学校负责人签字表

4.灵武市中小学生体检工作成效验收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