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卫计局负责本地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要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进度。
二、各乡镇卫生院必须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负责本村准备怀孕的妇女的叶酸发放和随访管理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上报本村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
三、市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全程督导,每季度一次,覆盖所有的乡镇。
督导评估主要内容:
1.了解全市准备怀孕妇女数、服用叶酸人数、叶酸服用依从人数、叶酸服用依从率、目标人群知晓率、孕产妇数等;
2.了解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宣传动员及执行进度;
3.了解叶酸发放出入库登记、发放情况明细等情况,查看叶酸服用花名册、叶酸知情同意书等台账;
4.了解并反馈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
四、各乡镇卫生院每月3日前向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上报当月本乡叶酸发放情况相关信息。
五、市卫计局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