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根据《灵武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对象及时限
抽查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许可登记的监管对象,根据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在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市抽双随机监督工作及抽检采样、监测任务。
二、抽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依法执业、中医技术应用等;
(二)学校卫生:完成市双随机抽查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监督、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教室采光照明、人均面积、学校饮用水采样、监测等工作;
(三)职业卫生: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等卫生监督工作;
(四)公共场所:对超市、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对被抽检单位进行样品采集、监测工作;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并对被抽查的供水单位进行水质采样监测;
(六)抽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对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进行采样监测;
三、抽查实施要求
(一)抽查方式。按照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
(二)抽查公示。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检查、谁记录、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督平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四)抽查工作档案管理。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档案由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按照“一卷一档”的要求整理归档。
监督电话:0951-4038700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0951-4021487 灵武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附件:1.2025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4.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5.各成员单位联络名单
附件1: | |||||||
2025年度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内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实施检查单位 | 检查依据 |
1 | 职业卫生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监督检查 |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职业病诊断机构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等 |
2 | 放射卫生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 放射诊疗机构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 |
3 | 医疗机构中医技术服务依法执业进行监督管理 | 各医疗机构中医技术应用合法合规落实情况 | 辖区内医疗机构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4 | 公共场所卫生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 | 游泳、住宿、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影剧院、歌舞厅)以及商场(超市)和候车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正常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细则》 《住宿业卫生规范》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
5 | 生活饮用水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 | 全市城市集中式供水水厂及二次供水单位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
6 | 集中餐饮具卫生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查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卫生规范》 |
7 | 学校卫生 | 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抽查 | 普通中小学、职业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点卫生监督抽查 | 一般 | 现场 检查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卫生规范》(WS10014-2023) |
附件2: | ||||||||
2025年度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
序号 | 抽查任务 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比例 | 检查对象 | 抽查类型 | 组织抽查单位 | 实施检查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 | 放射卫生和职业健康服务管理 | 放射诊疗20%、 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机构20% | 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 | 定向 | 卫生健康局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2025年11月 |
2 | 医疗机构中医技术服务依法执业进行监督管理 | 各医疗机构中医技术应用合法合规落实情况 | 5% | 辖区内医疗机构 | 不定向 | 卫生健康局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2025年11月 |
3 | 公共场所 | 1.游泳场所;2.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商场和候车室等卫生管理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 游泳100%;住宿10%;其他10% | 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商场和候车室等 | 定向 | 卫生健康局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游泳场所2025年9月, 其他行业2025年11月 |
4 | 生活饮用水卫生 | 全市城市集中式供水水厂及二次供水单位 | 城市100%;二次供水20% | 集中式供水水厂及二次供水单位 | 定向 | 卫生健康局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2025年11月 |
5 | 集中餐饮具卫生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查 | 100%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定向 | 卫生健康局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2025年11月 |
6 | 学校卫生 | 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教学环境卫生监督抽查 | 20% | 普通中小学、职业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点卫生监督抽查 | 定向 | 卫生健康局 |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 2025年11月 |
附件3: | ||||||||
2025年度灵武市卫生健康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比例 | 检查对象 | 抽查类型(定向或不定向) | 组织抽查 单位 | 联合检查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3% | 各类宾馆、旅店 | 定向 | 卫生健康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11月 |
2 | 公共场所监督抽查 | 游泳场所取得许可证情况、卫生状况、水质检测情况的检查 | 20% | 各类游泳场馆 | 定向 | 卫生健康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11月 |
3 | 集中餐饮具卫生监督 | 检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检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 30%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定向 | 卫生健康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11月 |
4 | 中医技术应用管理 | 各医疗机构中医技术应用合法合规落实情况 | 5% | 辖区各医疗机构 | 定向 | 卫生健康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 | 2025年11月 |
附件4: | ||||||||||||||
2025年度灵武市卫生健康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检查依据 | ||||||
1 |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 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 一般 | 现场检查 | 卫生健康局 | 医疗保障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 | ||||||
2 | 公共场所监督抽查 | 游泳场所取得许可证情况、卫生状况、水质检测情况的检查 | 各类游泳场馆 | 一般 | 现场检查 | 卫生健康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细则》、《住宿业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 ||||||
3 | 集中餐饮具卫生监督 | 检查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依法生产情况,检查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 | 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 一般 | 现场检查 | 卫生健康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卫生规范》 | ||||||
4 | 中医技术应用管理 | 各医疗机构中医技术应用合法合规落实情况 | 辖区各医疗机构 | 一般 | 现场检查 | 卫生健康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