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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1XL/2026-0002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6-02-27
责任部门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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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及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强化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营造卫生健康事业的良好法治环境,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截至目前,2025年共开展党组会会前学法15次,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卫生健康行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制定了《2025年灵武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普法工作任务分解到局机关各科室及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三是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普法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局属各单位成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内容,共学习20次,全体干部普法学法参学率100%,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

(二)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治保障。由政府派遣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参与本单位研究和处理诉讼案件1件,进行合法性审查51件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68次。

(三)紧盯反馈问题,深化整改落实。2025年,我局锚定各级法治督查反馈问题,立足卫生健康领域执法职能,坚持靶向施策、闭环整改。逐条梳理执法程序规范、裁量权行使、案卷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以督查整改为契机,补齐执法短板,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实现整体提升。

(四)履行机构职能,强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积极配合区、市做好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等环节,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为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提供保障。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案件审查、承办、处罚执行等工作程序和要求,加强法制审核员队伍建设,做到办审分离,从源头上把好关口。2025年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1020余次,联合其他部门执法12余次。行政处罚立案20件,结案20件,结案率100%。严格审核行政处罚执法决定。完成14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工作,完成6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件。

(五)构建科学行政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全领域双随机卫生监管模式的应用。2025年度本级监管医疗机构共180家、公共场所540家、学校34家;监管生活饮用水单位60家、职业卫生单位54家、放射卫生监督单位24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规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管理。2025年报送94件案件(2021年至2025年4月)至灵武市司法局进行案卷评查,并严格按照评查反馈结果全面整改。开展案卷自评1次,对24本案卷进行了自评,并就评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16场次,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讲座6场次,覆盖人群600人次,同时,组织用人单位同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累计开展培训讲座30余场次,惠及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四是通过“职业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共审核用人单位信息卡31张,职业健康档案卡42766张,疑似职业病报告卡145张,职业病病例报告卡119张(尘肺病34张、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0张、职业性传染病9张、职业性肿瘤1张、无职业病45张),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管理卡69张(均包含宁东地区)。五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完成辖区48家用人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为93.75%,治理岗位合格率为86.25%,均达到了治理目标要求。六是2025年4月14日至23日,联合市健康总院专家组对我市27家医疗机构(包括一二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依法执业、医疗质量、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上交整改报告并按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开展依法执业自查自纠工作。七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征集意见建议,从群众和患者角度找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改进卫健领域服务,加强医疗纠纷调解处置,2025年,通过信访平台、12345平台、来电来信等方式共受理投诉488件、信访投诉5件,均按《信访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接受医疗纠纷投诉13件,通过医调委调解9件,剩余4件正在办理。

二、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一是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亲自统筹谋划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卫健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发展规划,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时,主要领导带头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截至目前,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1次、推进会议1次。主要领导讲法1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三、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想建设还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理念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一些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医务人员法治意识不足,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增加医疗事故和纠纷发生的风险。  

(二)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有待提升。整合后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人员在专业结构、人才梯队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职能转变要求,人员法律素养及执法能力仍需提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和运用不够熟练,依法行政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卫生监督执法阻力较大。非法医疗美容隐蔽性强,发现难度较大。各执法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联动执法机制不健全,不能实现信息共享。

四、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干部理论培训会学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意识。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开展医师节、“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影响力。  

(三)强化队伍建设,促进文明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加大对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监管力度,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打击医疗乱象的长效机制,当好群众健康的守护人。  

(四)强化社会监督,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卫健系统矛盾纠纷日常排查,落实医疗机构内部沟通调解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机制,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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