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计划实施中期评估年,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义重大。根据《2023年灵武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灵法办〔2023〕4号)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卫健系统2023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有效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制定《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指导监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系统普法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体系,始终把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在开展法治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
(二)响应上级政策,建立健全制度。根据《2023年灵武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灵法办法(2023)4号)文件要求,我局修订了《灵武市卫生健康局普法内容清单》、《灵武市卫生健康局普法责任清单》、《灵武市卫生健康局普法措施清单》及《灵武市卫生健康局普法标准清单》,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及时完成本单位的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按要求严格上传下达。
二、深化学习,强化培训,提高法治意识
(一)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干部学法制度。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首先是领导自身重视,制定了《灵武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中共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计划》,同时把学习列入议程,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20余次,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并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书写。二是结合各单位工作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通过30余次的培训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有了比较系统的了解,明确了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律意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提高卫生执法水平。我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开展案件评析活动1次,对市卫生监督所对预评审、抽检采样、案卷制作等技能进行培训1次,共20人参加,探讨卫生执法中的亮点、难点和不足之处。通过自查评析、封闭培训等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加强执法行为的规范性。通过互查互评、自查自评及司法局集中评查等形式,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案卷16件进行评查,占总量的 100%。经评查,合格卷 15件,占评查数的 93.75%;优秀问卷1件,占6.25%。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实效
(一)注重结合,有力扩大宣传影响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卫生健康广大干部职工的遵法守法意识。一是组织市卫生监督所6人参加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在街心广场举办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为居民发放《传染病防治法》等宣传册500余份广泛宣传和普及传染病等相关卫生健康知识。二是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LED显示屏刊播宣传标语、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对就诊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共播放宣传标语150余条,张贴海报50余份。三是开展反诈宣传,倡导人人参与。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大力营造全民反诈浓厚氛围,依据全市三年反诈人民战争要求,我局在全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反诈集中宣讲1次,反诈宣传工作推进会议2次,线上线下800余人参会,共计发放宣传海报15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次;四是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宁夏唐都医院以宣传结合义诊的方式在灵州广场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行政复议法、传染病防治法、打击非法行医等,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物品300余份,悬挂横幅2条,测量血压100余人,接受咨询200余人。
(二)多措并举,不断夯实法律法规意识。
一是学用结合,开展培训。根据灵武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领、补领、注销和年检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着重以执业规范、执业操守等方面内容为主,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和法条,分析讲解了近几年查处的较为典型的案例,强调了理论与实际结合的作用,最后,全体人员还进行了现场答卷,共计23名参培人员参与答卷。二是组织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从事放射的工作人员,参加灵武市医疗卫生行业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班2次,共300余人参加,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放射防护知识等,不断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和效果。三是就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非法行医、疫情防控、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等方面的内容,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监管对象培训和集中学习4次,积极提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监管对象的法律意识,共150余人参加。
四、重拳出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一)打击非法行医,维护医疗市场秩序。我市现有生活美容场所151家,医疗机构178家,其中可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2家,分别为市人民医院及同善医院。现场核实灵武市人民医院分别在口腔科及皮肤科开展许可的医美项目,而同善医院设有独立的医疗美容科。截至11月底,共检查非法医疗美容153户次,其中生活美容场所151户次,医疗美容机构2户次。医疗美容机构中我市人民医院按照许可的医美项目合法合规开展相应的诊疗工作,同善医院因医疗美容执业医师不能正常到岗,暂停医疗美容各项工作。对辖区内的12家口腔诊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开展口腔医疗美容活动。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在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过程中,均按规定落实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二是继续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全年共接受医疗纠纷投诉2件,经调解,患者不认可,通过医调委、司法程序进行解决。三是对社会矛盾、信访苗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开展大排查。2023年,通过信访平台、12345平台、来电来信等方式共受理信访件406余件,均按《信访条例》和信访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未发生越级、上省、进京上访事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本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一是普法制度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加强;二是个别下属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医疗卫生专业,轻普法依法治理的倾向。三是依法治理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四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有待加强提高。五是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难于满足当前执法现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按照上级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的各项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短板”问题,进一步提高卫健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及依法治理的水平和能力,更好地营造卫健系统良好的法治环境。
灵武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