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农林场及驻灵区属各有关单位:《灵武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升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灵武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升方案
根据2021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首批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现场检查情况反馈的函》和自治区、银川市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为继续深入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纵深发展,切实增强我市旅游综合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文化旅游列入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重要契机,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增强旅游产业驱动力、创新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要求,坚决杜绝“一票否决”事项,对标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验收现场检查情况反馈意见,全面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为灵武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自治区评估组反馈的问题为导向,结合灵武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狠抓整改工作。确保灵武市2022年进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预选名单,全面推动灵武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体制机制。
1.统计制度:建立灵武市全域旅游统计队伍,专设固定办公场所,保障充足经费;制定科学的统计制度,聘请第三方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移动技术和网络技术收集旅游人数、旅游综合收入等数据,科学反映全域旅游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各旅游景区、各乡村旅游示范点
完成时限:2022年4月
2.行业自律机制:成立灵武市旅游协会,建立自律机制与自律规章制度,并执行良好,定期公布诚信信息。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文投公司
责任单位: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4月
(二)强化政策保障。
1.规划编制:制定年度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升方案,明确创建工作进度和部门任务分工,成立灵武市全域旅游规划专项督导工作小组,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对照提升方案和任务分工加强督导检查。成立全市旅游业规划项目论证委员会,指导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包括乡村旅游项目)的规划编制。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多规融合:完善多规融合佐证材料,重点提供城乡建设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红线、水源保护)等法定规划满足旅游发展相关需求的材料;提供文化、农业、工业、水利、林业等产业规划与全域旅规划多规融合的佐证材料。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水务局、文旅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2022年4月
3.财政金融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佐证材料,财政预算中单列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达到市财政收入的5%;统筹各部门资金用于发展旅游,并达市财政收入的2.5%;政府贷款贴息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项目资金;出台支持乡村旅游以及旅游公共类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贴息的政策;提供综合运用股市、债券、基金、众筹、私募等现代市场融资方式、现代金融手段或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佐证材料。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广局,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8月
4.土地保障政策: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考虑相关旅游项目、设施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要求,年度土地供应适当增加旅游产业发展用地。有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促进土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为旅游新业态用地流转等方面提供保障,增加旅游用地保障新渠道。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局
完成时限:2022年5月
5.旅游人才:建立文化旅游智库,提高灵武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专业化水平,智库专家达到5人以上,并常态化开展活动;建立多层次人才引进机制,柔性引进专业人才、专家,或开展人才交流、交换、挂职等活动;开展校企人才联合培养工作,定期开展旅游培训活动,出台旅游人才奖励办法,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体局、文旅广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三)完善公共服务。
1.公路服务区:完善高速服务设施。将白土岗高速服务区建设或改造成功能齐全、规模适中、服务规范,并具有旅游咨询、商品售卖、餐饮服务、医疗救助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复合型公路服务区。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审批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旅广局,文投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旅游集散中心:加快临河旅游集散中心建设,优化功能分区,完善旅游咨询、导览、购物等服务功能,持续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机场游客集散中心的二级游客集散中心功能,在兴唐苑、枣博园、西湖夜市等建设游客咨询服务点,形成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有效发挥游客集散作用。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临河镇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综合执法局、白芨滩管理局、住建局,文投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内部交通:修缮灵武市区至恐龙地质公园通景公路(磁甜线),在滨河大道旅游风景步道周边设置具有游憩、运动等功能的配套设施;在五个景观节点处设置标识标牌,完善基础设施,整治滨河大道沿线环境卫生,确保旅游风景道干净整洁,美观协调。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广局、梧桐树乡、郝家桥镇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4.旅游交通服务:开通银川至灵武城际公交线路,开通城市观光巴士,完善城区汽车站至水洞沟、长流水、恐龙地质公园的城乡公交旅游线路,开通旅游集散中心通往茗秀庄园、溪上青青草、长枣庄园、银河沙漠小镇的旅游专线公交,形成闭环式旅游观光交通网络,实现区域内旅游景区景点的交通闭环连接,满足自助游、一日游等不同层次旅游交通需求,提供便捷的城市游览服务。
牵头单位:城投公司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文旅广局,文投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5.旅游标识系统:在旅游集散中心、重要通景公路入口、旅游风景道、城市绿道、旅游休闲道以及其他城市或乡村旅游聚集区等核心旅游吸引物入口和城市休闲商业街区、机场、高铁站等游客主要集散场所设置全域旅游全景图及导览图。在通往各A级景区的公路沿线适当设置旅游交通标识标牌,重要景点景物设置介绍牌。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文投公司、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6.旅游厕所: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对城区、景区、镇村、旅游集中场所的厕所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厕所设备无损毁、无污垢、无堵塞、无异味、无秽物,张贴爱护设施、文明如厕的宣传标识。主要游客集中场所、对外服务临街单位厕所至少有3处免费向游客开放,对外免费开放厕所的标志标识清晰规范,指向明确。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各景区、各乡村旅游示范点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7.智慧旅游:加快智慧旅游建设。不断完善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为游客提供行前、行中、行后各类线上服务功能。完善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交通、气象、客流信息、旅游消费、行业监管、数据分析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旅游景区、农家乐、星级宾馆饭店、集散中心无线网络、智能导游、电子票务、信息推送、应急处置等功能全覆盖,让游客出行变得更便捷更自主。水洞沟、长流水、恐龙地质公园、灵河公园、兴唐苑等游客集中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开发“游宁夏·逛灵武”智慧旅游微信小程序,实现全市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文旅企业导览导航、咨讯服务“一体化”。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5月
(四)提升供给体系。
1.旅游吸引物:
(1)加快银湖沙漠小镇、长枣庄园、溪上·青青草5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宁东刘家寨山庄争创4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完善灵河公园2A级景区房车营地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支持清水营影视基地、鼎夏老酒坊、兴唐稻米博物馆申报A级景区,临河镇二道沟村、上桥村和崇兴镇中北村争评宁夏特色旅游村镇,胡家堡村争评全国特色旅游村镇。完善基础设施、文化内涵和产品品质,推动灵武旅游吸引物数量与质量全面提升,不断增强我市景区综合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白芨滩管理局、临河镇、崇兴镇、郝家桥镇,文投公司、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重点打造提升临河旅游集散小镇、梧桐树精品农业观光小镇、崇兴现代集贸小镇、郝家桥现代农业田园小镇、白土岗草畜产业小镇、马家滩新型工业小镇,实现“一乡一特色、一镇一品牌”,聚力乡村振兴+旅游,形成服务当地及游客的特色乡村旅游休闲集聚带。支持梧桐树乡、郝家桥镇、白土岗乡等举办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节,推进农产品向旅游商品、产业村向旅游风情村转变,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质量,延长乡村旅游产业链条,激活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各乡镇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加快提升改造花雨湖滨商业街、西湖不夜城、灵州文化美食旅游城等特色街区,改造铺设路面、保持街道干净整洁,布设旅游购物店、文化驿站,完善旅游商品、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要素建设,着力塑造具有灵武特色的城市休闲街区,培育发展夜间经济,促进二次消费。
牵头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文投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8月
(4)整合打造精品游线。围绕黄河循环旅游圈、唐文化展示两条线,主动融入自治区、银川市旅游精品线路,充分发挥水洞沟5A级景区辐射带动作用,以交通干线为依托,以景区景点、农家乐为支撑,培育发展黄河风情游、灵州古城游、沙漠生态游、乡村休闲游、历史人文游等精品旅游路线。开发一日游、短途打卡游等精品游线,大力发展灵武全域旅游大环线旅游路线,将水洞沟、恐龙地质公园、长流水等景区和各旅游资源点串珠成线,形成集聚效应。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文投公司、各景区(农家乐)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旅游餐饮:开展餐饮服务水平提档升级活动,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餐饮业发展奖励政策,加大特色菜品、新菜品研发力度,开展特色街区、餐饮名店、中华名菜、金牌小吃等品牌餐饮认证工作,在西湖观光夜市、灵州文化旅游美食城等特色街区和水洞沟、长流水、恐龙地质公园等旅游景区设置不同类型和档次的快餐点、小吃点,打造“灵武味道”餐饮品牌。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融媒体中心、文旅广局,文投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8月
3.旅游住宿:打造银湖沙漠小镇、安泰雅居等精品民宿,指导青桔酒店、麗枫酒店评星定级,积极引进如家、汉庭等知名连锁酒店,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星级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连锁酒店及其他住宿新业态的管理,旅游住宿设施整洁卫生,住宿消费用品明码标价,住宿用品绿色环保,住宿管理规范、服务精细。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4.旅游娱乐:积极开展节会营销。突出“春赏花、夏亲水、秋采摘、冬玩雪”,持续办好“放心游宁夏、自驾来灵武”、行走最美灵武徒步大赛、中国农民丰收节、乡村旅游节、黄河金岸文化旅游节、“冬游灵武·享受阳光”冬季冰雪旅游节、西湖水上之夜、文化商贸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赛、极限运动挑战赛等品牌活动,不断提高我市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开展灯光秀、音乐节、水上之夜等特色文旅活动,支持电商直播带货,丰富夜间消费业态。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文投公司、各涉旅企业
5.旅游购物:扩大灵武市旅游商品品牌影响力,鼓励旅游商品品牌化发展,积极参与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商品大赛。打造灵武长枣、羊绒、兴唐贡米、夏能蜜瓜、灵武瓷等具有灵武地方特色的文旅商品,对地方土特产品进行深度加工和品牌化包装,提升土特产品溢出价值,打造精致化、品质化系列农副特产和文创产品。
牵头单位: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责任单位:文旅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文投公司、各景区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6.融合产业:推动旅游与文化、农业、生态、工业、体育等产业融合。依托优良生态、农耕文化、田园风光、特色种养资源,建设一批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风光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依托灵河公园、东湖公园、长流水景区,加快发展水上运动、极限运动、冰雪运动、徒步健身等特色体育旅游,举办冰雪旅游节、“行走最美灵武”徒步大赛、青少年足球赛等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批精品品牌赛事;依托水洞沟、恐龙园、博物馆、白芨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溪上青青草,开发一批研学旅行产品,积极推动中小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研学旅游;依托工业园区、养殖基地,支持蒙牛集团、新奥牧业等企业,打造一批观光工厂、观光牧场。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农业农村局、白芨滩管理局、园艺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各乡镇,文投公司、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五)维护秩序与安全。
1.服务质量: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银川市举办的各类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和饭店、导游、景区服务等技能大赛,建立服务标兵的评选及奖惩机制,培育和评选出一批优质旅游服务商和服务人员,为游客来灵武旅游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2.市场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的监管,杜绝“黑导”“黑社”“黑店”“黑车”“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购物)”等现象的发生。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公安局,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3.投诉处理:完善旅游安全管理机制,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制度,完善旅游纠纷调解机制。游客集中场所均设置旅游投诉点,公布旅游投诉电话,畅通线上线下投诉渠道,保证旅游投诉反馈及时有效。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网信办,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4.文明旅游:在各景区、各社区开展旅游文明公约和出境旅游文明指南宣传教育活动,推行旅游文明公约。树立文明旅游典型,加强国家、区、市级主流媒体对文明旅游典型的宣传报道;建立文明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妥善处置、及时上报旅游不文明行为事件。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团市委、文旅广局,文投公司、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5.旅游志愿者服务:建立旅游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培育旅游文明引导、游览讲解、质量监督、旅游咨询、应急救援等志愿者队伍,建设志愿公益行动品牌,建立常态化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在游客集中场所设立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安排专人值守。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旅广局,文投公司、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6.安全制度:各涉旅场所须制定各种针对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景区景点人流密集处设立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完善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旅游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4月
7.风险管控: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与日常旅游安全风险管理,确保旅游景区、旅行社、饭店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安全监管。聘请第三方对各景区、星级饭店、农家乐进行安全评价,对特种旅游设施设备、高风险旅游项目进行定期安全检测,完善检测记录。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六)改善资源与环境。
1.资源环境质量:加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以黄河保护治理为核心,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做好湿地公园等区域生态修复,打造黄河流域生态治理保护示范点,争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切实做好资源与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文化、文物资源的保护,对地方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有针对性保护措施。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灵武分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局、各乡镇、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2.城乡建设水平:深度挖掘灵武市“千年古县”和“唐韵古城”特有文化符号,与城乡建设相结合,突出本地特色风貌,提高城市辨识度,优化提升城镇和乡村风貌景观,建成一批街头绿地、小微游园。改造城市街巷老旧建筑,增添亮化建筑,扮靓城市夜景,提升城市亮化效果,营造富于地方特点和乡土特色的风貌景观和游览环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审批局、各乡镇、街道办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3.全域环境整治:加强各景区周边环境卫生治理,对滨河大道、下白路、344快速通道、244国道等通景公路的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旅游集散中心、开元商城、西湖夜市、大唐商业街、灵州美食旅游城等游客集中场所全面实现垃圾分类。不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完善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营考核机制,扩大农村垃圾分类试点范围,提高垃圾处理率。旅游接待户实现“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旅游景区、旅游村镇实现雨污分流及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和集中管理排放。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4.社会环境优化:切实做好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加农户、合作社加农户、直接就业等不同旅游扶贫模式的经验总结工作,提升旅游扶贫富民成效,扩大旅游富民的受益面,让老百姓从旅游发展中获得更多实惠。定期向居民开展全域旅游的相关宣传教育,强化居民的旅游参与意识、旅游形象意识、旅游责任意识、旅游安全意识。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文旅广局,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七)提升品牌影响。
1.营销保障:不断加大对旅游营销的经费支持,增强旅游发展与灵武社会经济发展的协同能力,制定旅游营销奖补机制,出台《引客入灵奖励办法》,对旅游市场营销和品牌推广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企业、个人进行奖励。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文投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2.创新营销:建立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多性质主体共同参与的营销机制,强调多主体共同作用的发挥。采用网络营销、公众营销、节庆营销等多种方式进行灵武旅游营销宣传和推广,提高“灵武文旅”微信公众号、“走进灵武”视频号关注度,提升灵武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创新利用微博、微信、APP客户端、抖音、快手、微电影等新兴媒体开展营销推广。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网信办,各涉旅企业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
(八)引领创新示范。
1.深挖灵武全域旅游改革创新亮点,探索适应灵武全域旅游发展新机制、新举措,总结可推广的经验,打造全域旅游发展新样板、新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旅游管理体制、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产品开发、产业融合、营销推广、全域旅游政策支持、旅游数据统计等方面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推动灵武全域旅游大发展。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2.扎实推进旅游目的地要素建设,增强灵武旅游吸引力。围绕“一核三带一廊”制定全域旅游发展策略,将多个旅游资源点整合打包,提升旅游景区及周边、旅游连接线景观质量,着力发展灵武全域旅游大环线,打造旅游景区集群。以酒店餐饮、旅游文创商品为主要抓手,在保留地域文化特色的基础上,提升国际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九)杜绝扣分项。
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市场秩序和生态环境破坏等“一票否决”事项的出现。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局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
1.制定方案。制定创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安排部署整体工作。
2.创建动员。召开创建提升工作推进会,印发任务清单,安排部署各项具体工作,广泛宣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2年4月1日-6月30日)。
1.对标申报。创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市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第三方指导机构,对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指导创建单位编制申报资料等工作。
2.提质升级。严格按照自治区、银川市的反馈意见逐项整改落实,促进全市旅游产业提质升级,不断提升旅游景区景点软硬件设施建设,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三)评定验收阶段 (2022年 7月1日-9月30日)。
1.周密准备。做好迎接文化和旅游部评定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评定日程、线路、受检点的安排和汇报材料等准备。
2.冲刺动员。召开迎接文化和旅游部验收前冲刺动员会,再鼓干劲,再强措施,确保成效。
3.强化成果。巩固提升初验成果,全力做好迎接暗访环节的现场评定程序,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机构评定验收。
4.总结提高。召开创建工作总结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软硬件环境,巩固创建成果,确保灵武市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使灵武市成为名副其实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好工作落实。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是自治区、银川市和灵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各创建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落实经费和人员,全力抓好各项创建工作。
(二)强化统筹,密切分工协作。市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积极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创建提升工作顺利开展。各创建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根据各自职能和配合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强协调推进,自我加压、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强化保障,争取创建资金。市财政及时安排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专项资金,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按标准要求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创建提升工作顺利开展,目标如期实现。
(四)全民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对创建提升工作的舆论引导力度,形成人人参与创建、人人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创新宣传形式,加大旅游区品牌推广力度、扩大品牌效应,让创建成果惠及全民,形成全市上下抓创建的浓厚氛围。
(五)狠抓落实,建立追责机制。推进调度机制、督导机制、奖惩机制落实,各创建配合单位要及时上报创建提升工作进展情况,市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要按照创建提升任务内容,定期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导检查,对完成任务及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创建的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对创建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处理,处理结果与年底效能目标考核挂钩。
附件:1.灵武市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灵武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任务提升材料补充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