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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8/2020-00028 文  号 灵文发〔2020〕13号 生成日期 2020-03-06
责任部门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文化服务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印发《灵武市2020年建设10个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10个文化大舞台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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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城区街道办)、市相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满足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的要求,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艺团队、农民文化大院,办好灵武市2020年民生实事任务,经研究同意印发《灵武市2020年建设10个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10个文化大舞台的方案》,请各乡镇(城区街道办)、市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抓好今年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大舞台建设。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36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2020年建设10个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10个文化大舞台方案

为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满足城乡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的要求,重点扶持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艺团队、农民文化大院,进一步完善灵武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办好灵武市2020年民生实事任务(建设10个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10个文化大舞台)。为了做好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大舞台的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一高三化”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通过在乡镇(街道)、村(居)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大舞台,为开展广泛而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奠定基础,以此来凝聚人心,鼓足干劲,使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真正成为广大群众转变思想、振作精神、强健体魄、移风易俗、倡导良好乡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抓手。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整合相关资源,成立灵武市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大舞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市文旅广、财政、发改、审计、自然资源、住建、教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旅广局刘军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建设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10个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条件成熟的村(居),按照8个有”的标准建设10个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个有的标准  

1、有一个综合便民服务厅,提供智能化、一站式服务。

2、有一个综合图书阅览室。每个服务中心藏书2000册以上、报刊10种以上,每年图书增长率达5%以上。

3、有一个综合公共电子阅览室。开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信息服务,配置和应用信息安全管理平台。

4、有一个多功能文体活动室。面积60平方米以上,1套音响(部分乐器)、1套数字电影放映器材、1套文化活动器材。

5、有一个群众文体广场。室外建有与村(局)文化设施相配套的文体广场,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6、有一支业余文艺体育团队。依托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组建演出团队、民间文艺社团、健身团队、文化志愿者团队、文体活动团队以及电影放映队等。

7、有一个文化体育辅导员。村(居)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确定1名兼职文体辅导员、农家书屋管理员。

8、有一套规范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机制。

(二)建设10个文化大舞台

本着综合利用,一台多用的原则,在建设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同时选择合适位置建设60米左右的群众文化大舞台,满足该村(居)群众文艺表演及相关文体活动的需要。

四、实施步骤

1.实地踏查、确定建设村(居)阶段(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由乡镇村申请上报,经文旅广局与各乡镇对接,确定10个村为今年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对象。

2.报审阶段(2020年4月16日至5月15日)。

由所在村(居)、乡镇确定建设方案,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3.实施阶段(2020年5月16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村(居)按照建设内容及要求,制定建设的时间进度,抓好实施按时完成。

4.组织验收、兑付资金阶段(2020年8月1日至8月15日)。

由灵武市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验收组,对各乡镇(村、居)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根据实际产生工程量(以审计单位审计决算为准)给予5-10万元资金补助。

5.建章立制、完善资料阶段(2020年8月16日至8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办)村(居)根据建设内容完善相关标牌、制度等并做好后期运行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资料归档备查。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大舞台建设工作,成立工作小组,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强化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档案,全面掌握准备、建设和后续管理、开展活动等情况。

3.加大资金保障。各乡镇(街道)要整合党建、扶贫开发、体育设施配备等有关资金,集中投入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大舞台建设,确保公共文化资源下沉到基层,发挥综合效果。

4.完善考核机制。将村(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大舞台建设纳入我市公共文化考核指标体系,由文旅广局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文化大舞台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同时,引入第三方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价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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