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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818T/2023-0007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12-14
责任部门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机构职责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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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规范简称:市文旅广局

加挂牌子:灵武市文物局 

单位级别:正科级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5个和机关党委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办公电话:0951-4510929

办公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78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文化旅游、文物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文化、旅游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指导、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培育宣传推介文旅特色品牌,积极开拓市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艺术创作、广播电视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作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五)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完善全市公共文化和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挖掘、整理和保护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协调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域旅游。

(九)对文化、旅游市场和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精神文明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负责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安全传输和播出的监督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安全生产和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各乡镇、各单位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结对共建、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议案提案办理、政府采购、财务及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督促所属事业单位落实相关业务和重大事项(任务)。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队伍建设、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关理论学习、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

(二)公共服务室

负责拟定行业领域公共服务政策、标准、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文化站、村居(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大院(户)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指导管理全市艺术创作、广播电视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协调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旅游营销活动,培育宣传推介文旅特色品牌。

(三)产业发展室

拟订文化、旅游、广电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全域旅游。负责协调推进文化、旅游、广电产业项目申报与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公园、示范户和旅游景区、农家乐建设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广电统计工作。

(四)文物保护室

拟订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调查、日常保护、利用传承及项目申报。负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传播和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全市文物行政督察工作。

(五)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对文化、旅游市场和广播电视机构及行业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和案件。监督检查文化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规范维护市场秩序。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行政、扫黑除恶、普法禁毒、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开展行业领域审批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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