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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81-118/2017-6602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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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灵武市 | 成文日期: | 2017-12-14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14 |
名 称: | 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
全市各文化经营单位:
为加强灵武市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创造健康、平安、和谐的社会文化环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市场“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发展理念,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强化文化市场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切实解决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全力为社会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内容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创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为主题,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针对不同类型市场存在的问题,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检查,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网吧经营场所。检查是否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悬挂“禁止未成年人入内”警示牌;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年审并悬挂于场所明显位置;是否落实上网实名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情况;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常运行,安装的监控设备、软件是否接入公安机关和文化执法部门监控系统。
(二)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检查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曲库联接;卡拉OK播放曲目、屏幕画面、音像制品及演出节目有无国家禁止的内容;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严格查处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行为。
(三)演出市场。进一步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的内容审查和市场监管,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演出团体表演低俗、色情、淫秽节目;加大对演出场所及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严厉查处不经审批擅自举办的演出活动。
(四)艺术品和文物市场。检查艺术品市场营业执照、备案手续是否齐全并按期年审,对发现的未办理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的单位,督促其尽快办理备案手续;是否经营国家禁止内容的艺术品;是否经营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等内容。重点查处文物市场破坏、损毁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的案件;擅自迁移、拆除、修缮、原址重建不可移动文物的案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案件;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的案件;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不可移动文物大规模消失的案件;涉及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案件;破坏长城本体及其历史风貌的案件。
(五)出版物经营单位。检查出版物经营场所是否悬挂经营许可证,证照是否齐全并年审;销售出版物门店是否含有禁止内容;严厉打击音像制品、电子软件、教辅读物、游商地摊等盗版侵权行为;继续加大对图书音像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缴和封堵反动、非法宗教、迷信、暴力、色情等非法出版物,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密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
(六)印刷复制单位。检查印刷复制企业的证照是否齐全;印刷品承印手续是否完备,是否超出行政部门审批的经营范围,是否落实承印管理五项制度。加强对印刷、销售政治性有害出版物、不按规定要求验证印刷复制委托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广播电视经营单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经营单位,严查私设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接传境外电视节目行为。排查擅自安装、使用有线电视前端(俗称“小前端”)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的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严打私设私传行为。
(八)电影放映单位。检查放映的电影是否含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内容、放映的电影片是否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放映的电影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经营性放映活动等内容。检查电影放映是否存在无证经营,严厉打击盗录盗播影片等侵权违法行为。
(九)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确保生产安全。重点对网吧、电影院、娱乐、艺术品市场、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复制企业等场所内的明火、消防安全通道、经营场所内应急照明设施、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禁烟标识和消防器材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求场所立即整改,对消极整改和有抵触不改的场所,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督促各经营场所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按照规定做好自我防范,确保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及方法
(一)加大执法整治力度。这次集中整治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从严从重处罚,统筹协调执法力量和执法时间,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在工作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顾及全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强化宣传教育。针对文化市场管理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推行“家庭、社区、学校、行业”四位一体的宣传教育模式。由社区向家长派发“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呼吁家长承担更多监护责任。引导社区和学校、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互动,激发社区监督活力。由社区建立周边文化经营场所联系卡和相应“信息平台”,借助社区志愿者服务力量,监督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文化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向家长和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文化活动服务。开展学校与学生共签“一份倡议书”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的价值取向。强化行业自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加强宣传教育,重申国家法律法规,强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三)实施业主“约谈机制”。文化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受到处罚的企业和被群众多次举报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实施“行政约谈”,要求约谈企业进行表态发言,并签订“承诺书”。从而教育和引导文化市场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进一步强化文化市场行业自律。
(四)全面实行“黑名单制度”。健全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银川市文化市场信用管理基础数据库,将企业有关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登记备案。文化行政执法部门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每年不定期在各大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年度银川市文化市场营业场所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结合“双随机”及分级评定动态管理模式,经一段时期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达到相应积分后,可自动移出“黑名单”。加大失信处罚力度,积极引导文化市场行风建设,提升文化市场各行业的整体形象 。
(五)建立季度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每个季度定期组织全市文化经营单位业主和相关负责人进行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活动邀请市公安部门、市消防部门以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就各部门的管理职能、管理要求、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讲授。着力提高经营业主的思想认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自觉增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的责任感,树立行业形象,将健康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文化场所经营的全过程中。
(六)推进学校、社区网格化联系机制。街道统一牵头,各社区联动。积极完善“五个一”活动,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为主要内容的群防群治体系和基层防控机制,大力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校园由各年级师生结对,主要是做好指导、监督、宣传、教育、管理、预防工作。鼓励学校和社区对接,对校园周边的文化市场基本情况了解和掌握,对进入娱乐场所的未成年人加强监管和引导。同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每年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
(七)加强社会监督。一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12345,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做好政务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文化市场处罚信息,加大失信处罚力度,积极引导文化市场行风建设;三是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网站、微信平台的宣传力度,拓宽网络监督渠道,做好文化市场网络举报件办理工作;四是从社区、学校、社会志愿者中选派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定期对校园周边各类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暗访和监督,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力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全面发展。
四、工作机构
为了保证灵武市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及经营秩序百日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有力、切实有效,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军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副组长:杨自林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成 员:张志刚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室主任
李学忠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室副主任
刘京武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室
刘 军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室
高银才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综合执法室,张志刚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至8月20日)。成立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至2017年10月31日)。集中对全市各类文化市场进行检查和整治,加强营业时间、经营范围、接纳人员的监督管理,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实施高密度巡查,严查违规经营行为;对无证照经营场所立即取缔;对文化市场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限期予以整改落实,切实解决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1月25日)。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行动,切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文化经营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无证照经营场所是否被彻底取缔,长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化市场是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全局上下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把查处文化经营场所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其它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由文化、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制度,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推进文化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三)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这次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量大面广,工作任务重,要结合实际,统筹协调执法力量和执法时间,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在工作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顾及全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坚持专项整治与教育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导文化经营业主遵规守法、规范经营。
(四)强化考评,上报信息。综合执法室要把文化市场安全管理纳入全年工作考核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考核制度,确保工作的有效落实。对存在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定期上报工作信息。联系人: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综合执法室高银才,联系电话:4511007。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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