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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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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灵武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效能为核心,依法有序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透明、高效的统计服务保障。

一)主动公开精准发力按月度、季度、年度常态化公开统计公报、经济运行数据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成果,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13条政务信息,其中:政府开放日3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文件1条,重点工作1条,预决算公开2条,经济和社会统计1条,行政执法监督3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同步更新完善权责清单,规范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及指南,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与保密审查制度,开展信息发布自查4次,确保行政执法、财务收支等重点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公开质量与规范性显著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高效健全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各环节责任与时限。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自然人申请,申请内容集中于特定时期经济指标数据查询。所有申请均在时限内办结,办结及时率、答复规范率均达100%。对不予公开或无法提供的申请,逐一向申请人做好政策解释与沟通说明,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争议纠纷。

(三)信息管理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细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与操作规范,严格落实三级审核与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发布程序合规、内容准确,全年未发生信息泄密事件。建立信息动态管理台账,对公开信息进行分类归档,定期开展有效性核查,及时更新过时信息、修复无效链接,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与可用性。

(四)平台建设持续优化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继续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布局,提升信息检索便捷性。常态化开展网站信息自查自纠,重点核查错敏字、敏感信息及链接有效性,确保平台信息发布准确、安全、全面。

(五)监督保障不断强化健全组织架构,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3次,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与业务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平时考核与年度评先评优重要指标,量化考核标准,压实工作责任。对市委网信办监测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问题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统计数据仅简单罗列,缺乏针对性解读与趋势分析,难以满足公众深层次信息需求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业务熟练度与创新意识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聚焦社会热点,在发布统计数据的同时,同步推出专题分析报告,全年计划发布深度解读文章不少于8篇,提升信息实用性。二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与创新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其他事项

报告电子版可通过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灵武市统计局办公室(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80号灵武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951-4022072;电子邮箱:nxlwtj@163.com)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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