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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9140L/2023-0009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6-06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统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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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相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依据《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为不断提高我市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检查内容 

(一)查相关专业重点指标。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重点指标详见附件1

(二)查入库退库真实性。检查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财务和税务资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检查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三)查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检查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园区)是否干预统计工作,是否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是否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三、任务分配

  各专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检查2022年年报和2023年定报的重点指标,执法检查单位数量为8家(个)。同时,执法监督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各专业配合实施,确保高质量开展执法检查。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业要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执法监督室要谋划、部署、推动执法检查工作,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二)严格执法流程。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按规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对涉嫌统计违纪违法的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央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程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材料,积极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四)夯实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执法监督检查和立案调查结果报告制度》,认真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确保填报内容完整准确真实。同时,按要求认真填报《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将电子版报送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报送时间和频率与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相同。


附件:

  1.各专业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2.灵武市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组成员名单



                       灵武市统计局

                        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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