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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9144/2022-0008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2-10-16
责任部门:灵武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12-05
名 称:灵武市水务局关于报送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灵武市水务局关于报送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自治区水利厅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灵武市水务局三年行动工作及成果总结整编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研究制定《灵武市水务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18次;纳入全体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6次2020—2022每年组织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研究制定了《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灵武市水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上级重要来文,领导第一时间批示相关人员办理。

二是组织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水利在建工程相关参建单位负责人等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10次

三是深入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制度规定。

四是组织分管领导,各站、中心主要负责人,水利在建工程、在运工程,相关参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五是研究制定了《灵武市水务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向党会报告内容;已成立灵武市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由专人负责办理;研究制定了水务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责任清单,并按考核制度及责任清单开展考核。水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问题。党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站、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将安全生产履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六是我局主要负责人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要点);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严格履职,认真落实“三个必须”监管职责。

七是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土保持工作站、农村水利站已制定完善管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制定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模式,已完成所有规模以上水利工程信息全面录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保证录入系统的每项工程辨识危险源至少在5个,每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并将危险源及管控措施、隐患及整改情况录入系统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监管。

八是组织政务微博、政府网站、电子屏、宣传展板等宣传专题片及其主要内容,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灌区、进工地,增强全行业安全意识。总结安全生产典型成果,强化示范带动,深入宣传推广,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关心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落实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为全面落实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例会制度》、《考核制度》、《权责清单》等10项制度,厘清各业务站、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边界,进一步加强我局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印发《水务局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从领导班子到每一位干部职工明责确责,在岗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的体系建设,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二是推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建立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规模以上水利工程6座水库、3座淤地坝、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危险源辨识与管控、每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按照“一单位一清单”要求,建立了每年的危险源、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在水利工程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的安全风险公告栏、“四色图”,全员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建立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每年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风险清单,并将风险信息填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三是督导各业务站、中心建立完善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已完成编制3座淤地坝运行管理制度17项,完善淤地坝运行日常管理记录规定标准15项;编制5座水库运行管理制度14项,修编6座水库应急抢险预案,完成4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修订完善《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项目法人制度汇编》。

(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

按照《自治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附件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任务表,全面排查各水利建设工程现场管理、施工用电、深基坑(槽)、高边坡、降水、脚手架、起重吊装与运输、模板工程、消防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等各个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隐患。局主要领导带队,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站所配合,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水利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站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每项建设工程的开工到竣工建设期间,持续开展检查每周至少1次,开展以来共排查问题隐患78条,限期整改78。推动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使用。

二是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将隐患和整改情况录入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并上报。

三是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

(四)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

一是按照制度对旗眼山水库等6座水库、水洞沟淤地坝等3座淤地坝开展了定期和重要时间段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水库坝体有无裂缝、闸门主要承重件有无裂缝,在启闭过程中有没有异常振动或卡阻、泄水建筑物有没有出现堵塞无法泄洪或行洪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等工程实体各个方面淤地坝卧管闸板是否缺失,确认三座淤地坝放水闸板配置齐全,均能正常开启,输水涵管有无裂缝沉降,溢洪道两侧土方有无塌方沉陷,各坝防汛道路是否通畅等问题。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三个责任人”和水雨情测报、水库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已完成水库、淤地坝“三个责任人”公示,完成了防汛工作培训,编制了应急预案。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一般问题隐患20条,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的通知》(〔2019〕1486号),开展6座水库、3座淤地坝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已形成危险源辨识清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控,明确责任人,四色图已制定。

(五)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整治

持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各管理环节安全整治,推进各项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勘测、设计严格按照规定文件执行。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等问题。

存在问题

1.部分水利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学习资料、问题隐患等资料不全。

2.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安全整治过程中,相关成果未及时收集。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工作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灵武市水利行业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厅、银川市水务局,灵武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以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的态度,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认真完成各项任务。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树牢了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建立健全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相关制度规范,明确监管职责,开展常态化、精准化监管。更严格的要求水利工程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制度、机构、人员,保障安全资金投入使用,落实人员培训教育,主动加强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开展危险源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

下一步,我局将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近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节假日、党的二十大召开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各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水利运行工程加强巡查,深入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问题隐患,总结经验成效,健全相关措施,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灵武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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