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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9144/2022-0001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2-02-14
责任部门:灵武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02-14
名 称:灵武市水务局关于落实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灵武市水务局关于落实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的安排部署,我单位高度重视,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管理秩序、经济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于2021年1月26日在市水务局组织《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法律知识学习,邀请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的刘颍律师进行宣讲,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情况

《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使我国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实现了系统化、科学化,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打击、防范、治理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正式形成,不仅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而且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1月26日下午市水务局邀请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的刘颍律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宣讲会,共有5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刘颍律师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经验,主要对立法宗旨、有组织犯罪概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政策、职责分工、预防和治理、情报线索处置、案件办理、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查处、国际合作、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解读。

二、下一步工作

局党组书记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以身作则、学以致用,多措并举组织好干部群众一起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群的法治意识,从而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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