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林场、农业农村局:
为了强化水资源的节约利用,优化种植结构,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的通知》的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行业用水定额(修订)的通知
灵武市水务局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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