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宁党办〔2021〕67号)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对《灵武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主要内容
《灵武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为新起草的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灵武市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从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监测计量、监督管理与罚则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
二、公示内容
1、您是否知道本办法,是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到的;
2、您对本办法实施所持的态度;
3、本办法的实施对您的生活的影响;
4、本办法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5、您对本办法实施期间可能存在的相关问题的建议、意见及诉求。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办法》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2、公众对《办法》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办法》评估主体单位或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灵武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灵武市西平街142号
联系电话:马睿 联系人:199 9531 0131
邮箱:2573684214@qq.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评价机构名称:宁夏睿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悦海湾中央商务区中段全球汇3楼,宁夏睿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灵武市地下水资源利用开发暂行管理办法(试行)》
灵武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