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水资源统一管理,规范地下水资源及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行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水安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灵武市水务局牵头起草了《灵武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灵武市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对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完善征求意见稿。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6日。公示期间,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接收单位:灵武市水务局
联系地址:灵武市西平街
电 话:0951-4021702
电子邮箱:lwswj000@163.com
联 系 人:马志杰
附件:1.《灵武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灵武市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灵武市水务局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