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各工业企业:
根据自治区“四权”改革统一部署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水权改发〔2021〕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工业用水权确权工作,现将用水合理性分析报告通过技术审查的16家企业名称和核定水量公示如下,如企业对核定水量有异议,请在7日内将书面材料递交灵武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951-4021702。
附件:灵武市(第二批)工业企业用水权证信息统计表
灵武市水务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各工业企业:
根据自治区“四权”改革统一部署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水权改发〔2021〕1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工业用水权确权工作,现将用水合理性分析报告通过技术审查的16家企业名称和核定水量公示如下,如企业对核定水量有异议,请在7日内将书面材料递交灵武市水务局,联系电话:0951-4021702。
附件:灵武市(第二批)工业企业用水权证信息统计表
灵武市水务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