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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6/2018-92479 文  号 灵水审发〔2018〕35号 生成日期 2018-12-28
责任部门 灵武市水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公共服务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水务局关于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110kv启备电源水土 保持方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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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水务局关于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110kv启备电源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110kv启备电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的请示(宁东发电工〔2018183号)”收悉。我局组织对《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110kv启备电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110kV启备电源位

于灵武市境内,线路起点为唐庄110kV变电站,终点为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启备变110kV进线电缆终端塔。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10kV输电线路24.2km、临时施工便道10.8 km、架设铁塔85基。

项目总占地5.3hm2,其中永久占地0.53hm2,临时用地4.77hm2,占地类型为荒草地。本项目在建设期开挖土方总量为1.65m3,回填土方1.65m3,土方挖填平衡,无弃方。工程总投资166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650万元。工程已于20167月开工,201612月完工,总工期为5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3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工程建设应优化施工组织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加强预防、治理措施。

(五)同意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54.3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5.3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我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须报我局批准。

四、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工作,通过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此函。


附件: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110kV启备电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附件

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110kV启备电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110kV启备电源位于灵武市境内,由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建设。20166,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改发〔2016174号同意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新建110kV输电线路24.2km、临时施工便道10.8 km、铁塔85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68基,单回路耐张塔15基,钢管杆2基)。

项目总占地5.3hm2,其中永久占地0.53hm2,临时用地4.77hm2,占地类型为荒草地。本项目在建设期开挖土方总量为1.65m3,回填土方1.65m3,土方挖填平衡,无弃方。工程总投资166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650万元。工程已于20167月开工,201612月完工,总工期为5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属缓坡丘陵地貌,气候类型为中温带干旱气候区,年均气温8.9℃、降水量192.9mm、风速2.5m/s。土壤类型为淡灰钙土和风沙土,植被类型为荒漠草原植被,水土流失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允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2.a。项目所在区域为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灵武市水务局于2018128日主持召开了《国电宁夏方家庄电厂2×1000MW机组工程110kV启备电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黄河水土保持绥德治理监督局(绥德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及特邀专家等,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项目建设时已优化了施工组织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加强预防、治理措施。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3hm2,其中建设区面积为5.3hm2,项目建设时控制在施工范围内,无直接影响区产生。

三、水土流失预测

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全面,预测范围、时段划分合理,方法基本可行。经预测,项目建设扰动、损坏原地貌和植被面积5.3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566 t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5%、土壤流失控制比0.7、拦渣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3%、林草覆盖率20%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为架空线路防治区、施工便道防治区、地埋线路防治区、牵张场防治区4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各区的主要防治措施为:

(一)架空线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1hm²(主体已实施)。

植物措施:种草1.10hm²(主体已实施)。

临时措施:彩条苫盖5000m²(主体已实施)。

(二)施工便道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3.78hm²(主体已实施)。

植物措施:种草3.78hm²(主体已实施),补植种草0.5hm²(方案新增)。

临时措施:洒水降尘11000m³(主体已实施)。

(三)地埋线路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04hm²(主体已实施)。

植物措施:种草0.04hm²(主体已实施)。

(四)牵张场防治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18hm²(主体已实施)。

植物措施:造林种草0.18hm²(主体已实施)。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本方案水土保持措施估算总投资54.3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5.08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0.1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0.51万元,独立费用20.51万元,基本预备费2.77万元,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5.30万元。

九、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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