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八五”普法收官之年,也是“九五”普法即将开启新征程之年。2025年,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依法治水、管水为核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印发《灵武市水务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7大类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现法治建设与水利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及时解决行政许可规范、执法协作等重大问题,全年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次,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相关工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治水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编制《灵武市水务局2025年度领导干部普法责任清单》和《灵武市水务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为契机,通过线上平台推送水法规解读、水利行业规范及标准等内容20余条,线下深入乡村、企业、学校、工地开展宣传活动10余场,制作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展板30余块,现场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推进“法律十进”常态化,创新普法模式,在河湖管护、取水许可办理等工作中嵌入普法宣传,实现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群众依法用水、护水意识显著提升。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并对外公示,确保行政检查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优化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办理流程。全年开展水行政监督检查60余次,发现违法取水行为21次,已全部移交相关部门进行立案处罚。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项目43个,验收备案项目46个,现场监督检查在建项目167个,发出限期整改告知书23份,收缴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219.36万元,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5平方公里。办理行政许可32条、行政检查108条,通过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共32条。现有执法人员13名,执法执勤交通工具1辆,执法办案装备3件,其中执法记录设备2台、照相机1台。
(四)强化执法监管,维护水事秩序稳
聚焦重点部位,高频次、多方位开展巡河活动,全市参与巡河143人,巡河5000余次,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治河湖水系垃圾、岸坡堆放等各类水环境问题64处、清理河湖垃圾900余吨,发现问题13处,已全部完成整改。持续开展河湖遥感问题核查工作,水利部反馈我市河湖遥感图斑340个,已完成220个,后续将按照水利厅任务要求按期完成复核任务。“联合河长+检察长+警长”三长开展河湖采砂、河湖四乱等专项巡查5次。配合检察院下发检查建议书1份,完成整改1起。严格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河湖库“四乱”问题工作部署,持续开展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印发督办通知7份,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13处;紧盯水利部、自治区、银川市暗访督察问题和遥感疑似图斑“回头看问题”,积极完成云泰源等5处图斑的整改销号工作
(五)健全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加强与法律顾问咨询团队沟通,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供法律支撑。全年对《灵武市2025年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灵武市水务局权责清单》等21项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查,确保出台文件合法合规,签署的合同公正、合法。对《灵武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灵武市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灵武市非居民计划用水工作实施方案》审核校对,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主体责任。
(一)带头践行法治思想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6次,带头领学宣讲,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会前学法8次,带头参加法治培训和考试,示范带动干部职工提升法治素养。
(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主持审议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规划等重要文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执法规范化、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与水利项目建设、水资源管理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站所、中心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在年终述职中专题报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评议。
(三)严格依法履职用权
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对重大水利项目审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等关键工作,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站所、中心在业务工作中坚守法律底线,开展黄河灵武段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2次,发现违法建设取水工程1处,开展超许可专项行动6次,发现违法行为7处,均移交市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处罚。有效打击水污染、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开展问题专项集中整治,提升黄河灵武段水资源管理能力水平。
(四)推动法治实践创新
牵头推进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协调解决部门间执法协作、执法装备保障等问题,推动建立水务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带头开展普法宣传,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中现场宣讲水法规,带头深入企业、乡村调研法治需求,推动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支持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开展工作,保障法律审核全覆盖,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法治思维融入不够深入,部分干部重业务轻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水事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2.普法宣传针对性不足,宣传形式仍以发放资料、现场咨询为主,对企业、农户等不同群体的精准普法不够,新媒体普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3.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和实操技能欠缺,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不高。
4.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在水利项目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等工作中,法治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制度执行刚性不足。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层面,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是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
2.资源保障层面,法治建设经费投入不足,普法宣传、执法装备更新、人员培训等方面保障力度不够,制约了工作质效提升。
3.机制建设层面,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考核指标不够细化,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工作推进力度不足。
4.队伍建设层面,缺乏系统的法治培训体系,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基层执法人员交流学习机会较少,能力提升缓慢。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学习贯彻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开展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不少于4次。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落实会前学法、年度学法考试等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旁听行政诉讼庭审2次,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法治制度体系建设
聚焦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推动完善配套制度文件,健全水务法治制度体系。优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合法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开展文件清理工作1次,确保制度与法律法规衔接一致。深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应用,实现法律审核全覆盖,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三)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创新普法宣传模式,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推出普法微课堂、法规解读等内容30条以上;线下针对企业、乡村、学校等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活动12场,深化“法律十进”成效。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为契机,举办主题宣传活动,打造普法品牌,提升群众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四)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将法治建设贯穿水利项目建设、水资源配置、河湖管护等全过程,在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论证、实施过程中强化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建立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开展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5年,灵武市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的有力指导和支持,各项任务均按时序进度推进。全年未发生因行政行为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负面舆情,未收到司法机关重大司法建议,无行政负责人未按规定出庭应诉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不断提升依法治水、管水水平,为灵武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法治保障。
灵武市水务局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