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灵武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工作部署,推动各类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长效整改,做到审计一点、促进一片、规范一域,确保审计问题高质量整改到位,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现将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反映了四个方面157个问题,截至2024年,立行立改类问题115个,已完成整改114个;分阶段整改问题36个,已完成整改21个,其余15个尚未达到整改期限,正在推进整改;持续整改类问题6个,已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计划逐步推进。各有关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6.8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0项,追责问责11人次。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灵武市人民政府按月梳理资金指标,及时跟踪各单位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总量及支付进度,同时由政府督查室进行全市通报;督促预算单位根据项目批复情况在工程开工后及时录入项目库并拨付资金,持续推进工程招投标进度;加强政府采购系统和预算管理系统直接关联监督管理,要求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直接与采购预算相关联并选择资金来源,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严控2025年度“三公”经费总量,合理安排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预算;积极组织实施再生资源产业区块C区道路工程项目并全面完成资金支付。
(二)关于财政资源统筹方面的问题。灵武市人民政府已督促财政局于2024年4月前将基金收入4.85亿元全部上缴国库,同时将“末级渠系水费”纳入水务局部门预算。
(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起草《灵武市国有资产委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代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行为;各相关单位积极对接原产权单位,上缴相关营业房租金102.38万元,追偿欠付房租56.06万元;将灵武市牛羊肉屠宰场及牛羊肉工业化加工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试运营阶段收取的污水处理费211.78万元上缴财政;收回应收房屋水电等费用9.55万元。
(四)关于专项债券管理方面的问题。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接各申报专项债券项目单位,聘请第三方充分论证专项债券预期收益与还本付息的匹配度,合理编制项目预期收益,防范债务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同时指导各项目单位加强项目运营维护,提高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根据债务到期时间,每年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到期还本付息资金,并于每月月底前5个工作日内将当月到期的债券还本付息资金一次性划转至自治区财政厅;督促运营单位将黄河湿地修复项目收益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足额上缴财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盘活马家滩C区综合污水处理厂项目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敦促5个单位修改完善8项单位内控制度;加强对村级经济合作社财务支出管理,对村两委、财务人员常态开展财务培训,追回截留、挪用村集体资金36.54万元;已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63.02万元,对政府类项目差异化缴存的1000万元,已启动退还程序,剩余无人认领、无法联系的133.59万元待公示期满后上缴市财政;及时调整相关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补助;追回违规支付资金7.38万元,调整或追回擅自改变用途预算资金30.71万元;组织人员按规定将往来账款长期挂账641.27全部清理化解。
(二)关于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关方面的问题。规范项目运营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调整录入政府固定资产台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将2个单位借调人员退回至原单位,确保违规借调人员应退尽退。
(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调整收取国有资产折旧费20.945万元并上缴财政,调配使用房屋资产等闲置资产305.32万元;对5家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及时清理报废资产1.95万元并上缴财政,同时按规定将2家单位285.39万元资产补充登记入账;制定印发《灵武市为驻灵部队办事时产生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组织人员每年开展盘点清查。
(四)关于职能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印发《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业务交由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方案》《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校)讲课、作报告和学员座谈制度》等4项制度文件,发挥权责清单时效性;完善有关单位物资采购及管理手续,公开招标第三方服务公司,全面开展档案整理工作。
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疫情防控资金有关问题的情况。通过统筹调配和捐赠方式充分利用口罩、防护服等闲置防疫物资,将闲置的21间核酸采样亭调配各乡镇卫生院使用,解决防疫物质闲置问题;针对应急物资回收率低的问题,已加强应急物资回收效力,共回收折叠床、帐篷1676个、四角方伞306顶、取暖器401台,未收回28顶均由各单位提供情况证明材料,平均回收率由36%提升至68.78%;已督促3家单位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组织乡镇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规定,落实社会捐赠款物管理。
(二)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方面的问题。已停止支付剩余招标代理费,并对已支付13.17万元进行追讨;已将闲置固定资产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已对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竣工项目验收,已对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四、关于重大投资项目有关方面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项目建设内控制度》,完成项目验收时就项目实施存在的客观情况及时作出说明,并对相关单位责任领导作出批评教育处理,对施工单位行为作出罚款处理。
五、审计整改总体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反馈结果来看,全市各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各单位能在整改期限内制定整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下一步,灵武市人民政府将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压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中心、找准督点、解决堵点,确保督有成效,改有成果,持续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