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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80XT/2024-0000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1-18
责任部门 灵武市审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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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我市构建“1535”生态经济体系,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全力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我市谱写建设先行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的灵武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紧扣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使命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财政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显示:2022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5.89亿元,支出50.70亿元,年终结余5.1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41亿元,支出3.43亿元,年终结余1.9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8亿元,支出3.5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2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3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万元,上年结余43万元,年终结余8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灵武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缺乏严谨性,预决算金额差异大

2022年度决算草案报表反映,“计划生育事务”“自然资源事务”“粮油物资事务”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较大,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22年度市本级政府超预算采购5.62亿元。

(二)谋划推进项目不扎实,财政资金效益较低

部分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益有待加强。截至2023年6月,市财政下达2022年预算结转结余专项资金5.18亿元,未下达资金0.5亿元;各预算单位已支付2.34亿元,平均支付率45.2%,支付率为“0”的专项资金2.68亿元,占结转结余专项资金的47.12%。

(三)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资金收入未及时上缴

一是利用专户规避执行。二是市财政未按规定撤销一年内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子账户6个。三是资金收入2486.3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四)预算单位延伸审计发现问题

经延伸各相关预算单位发现,仍存在3家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3家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6个项目结算推进缓慢等问题。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22年共对6个部门(单位)8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5个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基本有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一)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

一是1家单位贯彻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二是1家单位执法检查工作较弱。

(二)重大经济决策不合规

一是3家单位擅自聘用、借用人员130人。二是3家单位重大经济决策不规范。三是1家单位未经批准违规出借(投资)固定资产。四是校企合作未发挥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

一是7家单位补助发放不合规。二是部分单位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三是3家单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四是4家单位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五是3家单位资金收入61.39万元未及时上缴。

(四)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一是4家单位实施的部分项目“先实施后招标”。二是1家单位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三是1家单位项目对中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四是1家单位采购项目串通投标。五是2家单位项目中标单位应予废标处理。六是1家单位违规委派代表参与评标。七是1家单位采购项目虚假验收。

(五)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2家单位401.06万元固定资产长期闲置。二是2家单位固定(无形)资产账实不符。三是5家单位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四是3家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处置。

三、重点民生领域专项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审计情况

2021年至2022年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共计2.2亿元,审计抽查资金2.08亿元,抽查比例为94.72%。涉及项目共计160个,抽查项目123个,抽查比例为76.87%。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配套政策联农带农机制具体实施细则尚不健全。二是项目库未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未准确录入项目库信息。三是部分村集体实施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未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四是13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土地备案。

(2)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部分村镇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二是1家单位造成专项资金损失浪费。三是4家村集体(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370.3万元资金闲置。四是村集体、企业未及时支付土地流转费101.17万元。五是1家单位未及时兑付湖羊托管分红0.65万元。

(3)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64个乡村振兴和扶贫建设类项目未进行资产确权登记。二是8家单位实施的27个项目未及时确认资产价值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4个项目未及时确认资产。三是资产闲置效益未发挥。1个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处于闲置状态。

(4)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29个项目未组织验收;7个项目已完工未组织验收。二是34个项目未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审核;17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三是1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5)项目运行效益低。一是28个经营性资产项目收益173.07万元未分配;23个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二是8个项目收益较低,部分出现亏损;1个项目后续培育不足;1个项目已停工。

(二)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一是违规发放补贴3.3万元。二是套取培训补贴资金8.6万元。三是未及时发放直补个人培训补贴0.86万元。四是补贴政策效益发挥欠佳。

四、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灵武市古城遗址恢复及重点街巷环境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中期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未批先建。未取得初设批复、土地划拨决定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新增的项目建设内容未经原审批部门审批。二是违规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核发施工许可证。三是欠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2.16万元。

(二)灵武市养殖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相关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4个项目手续不全,未批先建。二是1个项目中标单位应予废标处理。

(三)灵武市南部道路提升项目(新杜路、灵白路、灵胡路)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3个项目未取得土地手续即开工建设。二是1个项目未批先建。三是1个项目发生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四是3个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五是1个项目串通投标。六是部分项目已竣工验收,未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审核。

五、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

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169个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予以纠正。其中:立行立改150个,分阶段整改19个,持续整改0个。并对其中违规违纪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其余问题已由被审计单位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执行,深化预算绩效管理

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编制管理,不断增强预算刚性约束,缩小预算执行偏差。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差、资金效益低、违规使用资金,要及时进行调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绩效

进一步科学谋划项目,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对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统筹好项目建设资金、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抓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造价、基建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按要求建成投入使用,做好项目后期管理工作,及时组织结算验收,推动在建工程及时转固,切实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三)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和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确保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不断加强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和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切实发挥好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针对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及时推动整改落实和查处问责,化解潜在风险隐患,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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