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林场、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党审办发〔2023〕5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对我市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署定、区定项目(暂定4个)”调整为“区定、银川市定项目(2个)”,项目名称: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审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14880XT/2023-00018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08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审计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重点工作 |
所属“五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各林场、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党审办发〔2023〕5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对我市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署定、区定项目(暂定4个)”调整为“区定、银川市定项目(2个)”,项目名称: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审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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