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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80XT/2022-0005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05
责任部门 灵武市审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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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聚焦民生政策落实、民生资金管理和民生项目实施,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灵武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市本级决算草案表明: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1亿元,支出35.91亿元,年终结余5.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9亿元,支出2.14亿元,年末累计结余0.7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64亿元,支出3.39亿元,当年结余0.2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0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8万元,支出5万元,年末结余4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灵武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管理有待改进。截至2021年末,结转结余专项资金共计5.92亿元。经延伸审计发现,截至2022年5月中旬,2021年预算结转结余专项资金4.19亿元,支付0.89亿元,平均支付率21.3%,受疫情及施工季节性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导致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益有待加强。

(二)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截至2022年4月,2019年和2020年债券资金结余5388.34万元。2021年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5亿元,结余2.27亿元,支出进度为35.15%,未按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债券资金安排项目进度缓慢,未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执行不到位。二是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未完成。3个单位的4个项目绩效目标表制定了具体完成时限,但未能按照绩效目标要求的完成时限按时完成项目内容和资金支付。

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1年审计了10个部门(单位)11个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效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规范的问题。

(一)政策执行落实还不到位。1个单位未完全落实国家环保政策,废水超标排放,履职不到位。1个单位未对“宁夏优品”企业及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导致有2家失信企业在目录中。

(二)重大经济决策执行不严格。3个单位部分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安排、合同变更未经集体研究决策;2个单位聘用临聘人员未经市政府研究通过,且未采取购买服务方式。

(三)财政资金管理还不规范。6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不严格;2个单位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4个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不到位;3个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四)项目管理有待改进。2个单位招标投标不严格;3个单位合同履行不规范;5个单位项目管理不到位。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相关项目资金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专项资金闲置1039万元,结余6353.16万元,使用效益有待提高;12家公办幼儿园厨师配备由各幼儿园自行招聘,未按规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22所中小学的心理咨询室和1家幼儿园“互联网+教育”示范校建设项目设备配置齐全,未能充分发挥作用;4个项目存在建设竣工后未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已竣工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二)农业资金审计情况。审计抽查农业资金8.05亿元,占资金总额的81.79%,抽查农业项目104个。发现的主要问题:2个项目资金支付率较低;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管理不规范;农村厕改项目后期运维工作有待加强;3个完工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

(三)易地搬迁审计情况。审计抽查易地搬迁资金2.75亿元,占资金总额的63.96%,抽查易地搬迁产业项目20个。发现的主要问题:搬迁群众定向培训就业率不高;一个村2692亩土地未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范围支付项目资金2.7万元;2个项目资产未登记入账,资产管理不规范。

四、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审计情况。组织对2019年至2020年实施的39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开展审计,涉及资金390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4个村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在专项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提前支付项目资金137.24万元;资金注入类项目比例过高,导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对解决就业,盘活存量资产,挖掘资源性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动力不足;部分项目存在未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村级决策程序不合规、未履行变更程序私自变更项目、项目实施主体有误、项目未组织相关验收等问题。

(二)长枣农产品集散中心项目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土地未挂牌交易即开工建设;未按时办理建设项目质监手续;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967.78万元;项目监理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未按规定履行公开招标程序;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且施工单位擅自将项目违法分包。

(三)崇兴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安置房工程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住宅安置区一期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天然气壁挂炉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单位未就实质性条款作出响应,应予以废标处理;住宅小区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无资质企业编制;2个项目中标单位未缴纳履约保证金844.51万元;安置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虚增设计费19.99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在各项审计中继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固定资产基础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26个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共有86.26万平方米土地和316.57万平方米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13个国有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有74个政府投资项目未及时完成转固、工程结算或财务决算;4个单位部分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1151.47万元;1个单位在建工程未入账,涉及金额1190.89万元;2个单位部分资产购置、调拨未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2822.98万元;2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2.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有待提高。2个国有企业和1个单位共有13.99万平方米房屋和3.55万平方米土地处于闲置,未有效盘活利用;1个单位部分电脑、办公设备资产闲置。

(二)自然资源资产相关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违法占地未及时拆除;4家企业已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未及时退还矿山复垦保证金233.86万元;闲置土地0.4公顷、批而未供土地15宗128.55公顷,未有效盘活利用;72宗临时用地期满,未完成土地复垦工作,22家企业未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三)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其它财务收支审计情况。2021年重点审计了3家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2020年至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1家企业采矿业务因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法进行开采,两年无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率低;2家企业运营的6个项目整体运营收不抵支或资产闲置,项目作用未充分发挥;2家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应缴未缴专项资金1600.96万元等问题;1家企业子公司运营管理不严格,存在违规转包测绘业务等问题。

六、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

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局依法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予以纠正;对3单位9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送市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对6个单位13起问题线索,已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已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本次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组织整改,审计机关将加强跟踪督促,具体整改情况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审计建议

(一)统筹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实际需要,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各部门(单位)要做好项目规划,预算编制优先安排条件完备的新建、续建项目,优化债券资金项目安排,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创新预算资金支出管理方式,切实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生态环保、基本民生、乡村振兴、重大战略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提升项目绩效。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衔接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全面加快项目建设,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续管理,及时组织验收及竣工决算,健全项目运营管理和养护制度机制建设,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全市国有资产管理质量。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理顺各部门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梳理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整改,切实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注重源头治理,把整改具体问题和提高管理水平相结合,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质量,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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