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家农业税和粮食直补等一系列的惠农政策出台落实,农村土地纠纷也日益显著。4月24日,梧桐树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土地承包合同引起的纠纷。
经了解,2017年,梧桐树乡史家壕村村民张某、宁某某、赵某三人承包了本队村民夏某某的责任地1.2亩,每亩地的承包费为650元,合同期限为2017年—2020年,合同约定每年土地承包费于每年的三月末交清。因2017-2018年,张某、宁某某、赵某三人承包地责任未分清,只付清了2019年的承包费,还欠2017-2018年的承包费,2020年双方为土地承包费发生纠纷。
了解情况后,梧桐树司法所所长王志平聚焦矛盾纠纷的关键,即2017-2018年土地承包费谁出。调解中,给当事人详细的解读了《土地承包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并给与一一解答。本着合同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基础上,鼓励双方积极化解矛盾,各让一步。最后协商夏某某同意自己承担2017年的土地承包费,2018年的承包费由张某、宁某某、赵某三人付600元,合同其他条款不变。承包人谢某当场将承包费交付夏某某手中。至此,一场因土地承包合同引起的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