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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9/2021-0000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1-13
责任部门 灵武市司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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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灵武市依法治市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坚持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为重点,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关键,紧扣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依法治区(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分项考核细则,不断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依法治市工作有力推进。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我市今年共召开6次会议专题研究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促各部门结合实际补齐短板,不断进行法治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形成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各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全面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今年5月组织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东塔镇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上现场述法,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以此不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进我市依法治市、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3.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灵武市各级党(工)委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制度(试行)》《灵武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请示报告的原则、主要事项、方式及程序等方面内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培训及督导检查工作均依规履行请示报告制度,有关法治工作领域的重要决定和方案,均按规定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银川市党委、政府备案。

4.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灵武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方案已将法治建设作为共性指标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和年度督促检查计划。5月依法治市办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三项制度”及““七五”普法”推进情况进行督查;8月对部分政府部门及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调研;9月对部门及乡镇的““七五”普法”工作再次进行督查,并问题较多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5.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督促全市5525名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登陆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平台学习,进行法治素养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在全市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有针对性的对干部开展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学习。

(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6.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修订完善《裁判文书签署流程暂行规定》,明确院、庭长不再签发本人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使独任法官、合议庭真正成为审判主体。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0年共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案件177件202人,适用率79.7%;确定刑提出率95.5%、法院量刑采纳率99.52%。严格执行少捕慎诉刑事制度。2020年检察院不捕案件19件37人,不捕率46.8%,同比上升19.40%,捕后有罪判决率100%,无捕后撤销案件、捕后绝对不起诉案件;不起诉案件15件25人,不起诉率13.9%,同比上升9.9%;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2件,全部变更强制措施。

7.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建立办案组织形式,规范运行办案模式。根据各业务部门案件的办理情况,实行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办案组织形式,目前市检察院建立了19个办案单元和2个检察官办案组,确立权责明确的新型办案程序。制定《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暂行规定》,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参谋作用。

8.改革完善司法行政制度。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出台《灵武市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从完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体系、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完善权力运行体系、完善纠纷化解体系、完善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机制体系、完善管理服务体系、完善队伍建设管理体系、完善科技支撑体系8个方面,安排部署33项具体任务,全力保障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

(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市群众基础。

9.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民法典宣讲”等活动相结合,同政法委、街道办、公安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利用灵武市电视台、“美丽灵武”“灵武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多渠道、广覆盖的普法宣传,使广大市民通过多种渠道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200余场次,法治文艺演出80余场次,结合新媒体普法工作在微信朋友圈投放宣传标语10万条。开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防范电信诈骗·构建平安灵武”专项行动宣传讲座56次,集中宣传40余次,共发放宣传材料55000余份,张贴海报1200余张,市中心广场、社区、村居、农贸市场等悬挂横幅300余条,展出展板50块,街面灯箱60个。编印并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宣传手册》《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南》共计2.3万册。持续通过微信公众号、@灵武法律援助微博、12348法律服务线上线下等载体平台,就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0.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全面实行“1111”工程:即一次口头告知、一个微笑服务、一个电话跟踪、一次回访,力求为群众提供普惠、便民、高效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全面推行“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法律在线服务”网络平台,在全市8个乡镇司法所、70个行政村、14个社区、3家律师事务所设立QQ视频网络平台,统一配备摄像头、耳麦等设备,由专业律师通过视频与辖区群众面对面进行法律咨询,实行线上、线下运行工作机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做好“12348宁夏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宁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运行机制的推广和宣传工作,让群众及时获得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互联网+法律服务”全覆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打造了“城市一刻钟,农村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2020年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3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56人次,远程网络视频咨询11人次,司法鉴定咨询145人次,举办法治宣传12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彩页、各类宣传品共计2万余份。

11.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形成“一网通办”诉讼服务新模式,当事人提供网上查询、咨询、缴费、立案、送达、调解、庭审等网上一条龙服务。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25个,市级人民调解中心1个,城市网调委会16个(含城区金牌调解室1个),农村网调委会90个(含特色调解室4个,郝家桥镇泾灵南北村共设1个),专业性行业性网调委会9个,企事业单位网调委会9个。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80件,成功61件,正在调解19件,上报人民调解案卷41件。化解疑难复杂案件32件,排查矛盾纠纷253次。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建设。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延伸至村(社区)。建成灵武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系统,纵向贯通市、乡、村(社区)三级信息系统,横向联通综治成员单位信息系统。强化矛盾纠纷规范化录入,截至目前,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系统录入矛盾纠纷464件,化解456件,正在化解8件,化解率98.27%。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制定《灵武市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第二批8个部门36大项行政职权(事项)划转,“一枚印章管审批”扩大到16个部门253个事项,累计办件30337件,取得了一年组建机构、划转职权(事项)、稳定运行历史性成绩。二是持续梳理规范承接事项,“一张网”、同标准服务全面推行。2020年按照自治区要求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1467项,统一按“四级四同”标准部署上线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宁夏政务服务网),实现100个高频事项“马上办”、1133项事项“一网通办”、1115项事项可不见面办理、524项事项“即来即办”、435项事项可“掌上办”并在线预约、在线查询。持续开展“三减一提升”活动,完成24个部门340项事项精减,累计减少环节274个、申报材料482份、办理时限1623个工作日;推行“出生一件事”等20个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三是紧抓集中精简,政务服务便利度显著提升。“三厅合一”改造全面完成,新增水、气、邮政、烟草及银行等公共服务行业8个,进厅部门达到31个、事项总量1195项,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达到80个,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综合办税、公安(出入境)服务、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投资项目综合审批、社会保障、综合代办6大功能区“一窗综合受理”率达到72.6%,群众办事多头跑、停车难问题彻底根除,“只进一扇门”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设立无人警局、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理率达到91.1%。四是做实“两不出”,基层服务便民化不断加快。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提前“达标”,48项事项实现村(社区)全程网上代办,累计网上办件31422件;基层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可办事项分别达到70项和21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总量达到136项。

13.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持续开展。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努力争创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市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表,确定了15个示范创建单位,示范创建参与率达到45%,以部门(乡镇)示范创建工作助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14.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全面的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与改革发展和民法典等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共审查涉及营商环境相关文件29件,保留14件,修订1件,废止14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前保留25件(2020年废止19件),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15.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落实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灵武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加强风险评估,严格做到应评尽评。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对《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0年为民办实事的通知》《灵武市向全市公开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等事项的意见。关于蒙牛产业集群项目、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事项、积家井矿区银星二号煤矿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决策,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并在政府网站公示,进一步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16.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市政府各部门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初审,提出审查修改意见,积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对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工作事项超前进行合法性论证或法律后果预测,从法律层面搞好风险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系列参考建议。对全市机构改革后重新制定的“三定”规定和自治区行业系统“三级四同”权力清单的指导目录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编制灵武市行政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审查各类合同、协议、文件等共计190余件。出具合同、协议及请示件的合法性审查意见130件。  

17.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我市5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我市党群机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国有企业等,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参与合法性审查、项目谈判、信访疑难案件化解等工作,提供执法业务培训和普法专题讲座,为政府依法决策、合法行政、重大事件处置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市70个行政村、14个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灵武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全面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由市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切实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细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公示了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清单》1份、《行政执法人员清单》1份,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行政执法主体33个,其中包括1个党群机关、25个政府部门和7个乡镇;有行政执法人员536名。公示了《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行政执法流程图》135份、行政执法信息931余条。各行政执法单位配备新型行政执法终端,其中配备执法记录仪1138台、照相机75台、录音机29台、摄像机115台、视频监控35台,其它设备94台。切实保障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各部门积极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28份,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39份。保留已设立的法规室,另外在政府办等5个部门增设政策法规室,在发改局、工信局等11个部门加挂政策法规室牌子,联合政府指派的法律顾问,一并为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把好合法性审查关。

19.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线数据量564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将我市的执法行为纳入网上运行,执法人员办理案件上传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留痕和执法行为网上监督。将行政执法案件纳入法制审核范围,通过行政执法网上监管系统予以设定,作为行政执法公开的必经程序。从实施结果来看,网上执法程序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

20.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换证及年检工作。2020年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142人、拟换领行政执法证件102人,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共计231名执法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和线上培训,220于10月在线下集中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89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考试通过率达85.90%。截至8月份,所有部门与乡镇均已通过2019年和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其中2019年审验执法证件573个,2020年审验执法证件552个。

2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专门审议了灵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灵武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等事项。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284件,立案10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87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处理567人次,占比96.6%,将抓早抓小、红脸出汗落到实处。增强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市检察院今年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19件、执行监督检查建议30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9人。加强审计监督。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责。2020年共安排审计项目25个,其中已完成20个,正在实施5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21亿元。移送处理事项8件,提出审计建议24条。

22.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电视台、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灵武问政》节目、“政府开放日”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推进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策解读、关切回应、政民互动、公众参与等工作成效。市政府统一购买政府信息公开触摸查询机,在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安装,与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宁夏政务服务网连接,开展重要事项公示和活动宣传。今年由于疫情影响,有4个乡镇和20个部门举办了“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评议重点任务、重大活动等,后续正在有计划安排开展,切实提高政府机关工作透明度、开放度。

23.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裁决工作。今年2月成立灵武市涉诉案件及遗留问题集中化解指挥部,印发《灵武市涉诉案件及遗留问题集中化解指挥部工作方案》,从前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中期诉讼案件应诉化解再到后期诉讼案件执结统一做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重点强调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先后共召开22次案件协调会,办理涉府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44件(126件为集体案件)、行政复议案件13件、土地权属争议确认案件1件,确定我市执行的行政裁决事项14项。

三、亮点工作与创新做法

(一)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补齐短板,今年以来,市委领导积极开展社会治理实地调研工作,摸症结、诊病灶、抓整改、促提升,研究出台《灵武市“三无乡镇(街道)”“三无村(居)”建设实施方案》《灵武市推进灵盾工程,实施“互联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案》,创新提出“三无”(无越级上访、无行政诉讼、无刑事案件)理念,推出“一中心、两所、六进驻、一张网”举措,撬动了更多的综治力量投入全市平安建设。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在全市推广郝家桥镇“义警巡逻队”经验做法,进一步筑牢平安防线。今年以来,全市刑事案件数、侵财案件数、盗窃案件数实现“三下降”,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中向好,连续三年被自治区命名为“平安县(市、区)”。

(二)全力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灵武市政法综治平台的建设覆盖力度,上线运行普法依法治理4G远程办案指挥系统,实现公益诉讼办案远程执法记录、社区矫正远程监督、移动庭审等应用。积极分析研判疫情对法院执行工作影响,探索执行工作常态化新机制,充分利用信息查控系统,通过线上“云执行”“云看样”“电子送达”等形式,在线梳理,全面查控财产信息,及时处理保全、解封事宜,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多种非接触形式,保障执行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相应义务。充分利用网拍平台,对32起案件39件标的物进行网拍,成功拍卖17件。

(三)培育普法阵地,示范引领,助力法治文化建设进程。一是突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四家法治文化农家大院,建立完善灵武四中、关渠大寺等法治文化基地,通过设置法律法规宣传平台(法治橱窗、电子屏等)、法治展览室、青少年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推动法治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开展“法治文化百场巡演”暨“百人百场百万”法治宣传活动。创作了群众喜闻乐见、脍炙人口的宁夏坐唱、方言小品、快板剧、秦腔剧目等法治文化文艺作品,并编排成节目,进村入户,广泛巡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法治思想、法治理念。三是印制光盘和宣传挂历,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和普法宣传书籍,部分作品在自治区、银川市组织的“法润银川”法治宣传创意作品大赛中获平面类一等奖。四是打造特色法治廉政文化基地。建立白芨滩生态保护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廉政法治教育基地,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五是强化线上宣传。发挥好“灵武政法综治”“平安灵武”等政法新媒体平台速度快、覆盖广、效果好的特点,今年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240多期,打造的“警队小哥哥刘一手”微视频栏目,先后被中国长安网、宁夏政法、平安宁夏等重量级政法官媒转发,有力宣传了我市政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政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存在的问题

窗体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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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协同联动的格局尚未形成,工作进度较慢。从市委、市政府层面来讲,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但少数部门在落实过程中,缺乏扎实有效的措施,特别是个别乡镇,对依法治理工作存在不够重视的现象,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各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还未完全形成。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个别部门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案卷不够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全面。少数执法单位法制审核机构设置不完善,法制审核力量不足执法人员总量的5%,且为非法学专业人员,在进行法制审核业务工作过程中比较吃力,同时还承担着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复议、诉讼案件协调办理等工作。

)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程序未履行到位。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方面有待加强,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的自觉性、及时性有待提高,漏报、迟报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严格落实党政负责人述法制度,切实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提高各个单位特别是乡镇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形成依法治市办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各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

(二)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和作用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三)继续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工作方式,由单一创建向综合、系统创建转变,划定创建任务,完善评价标准,加大检查、交流、督导力度,树立一批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新标杆,形成样板效应,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理顺执法体制,配强执法队伍。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执法权,将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划分到具体环节,将执法责任明确到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统一执法人员身份。抽调年轻、有法学基础或法治思维高的干部充实到执法队伍中,明确执法部门的所有执法案件集中由执法队办理。成立机关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人员明确由法学相关专业人员担任,顾问律师协助,所有执法案件由机关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查,提交机关党组(委)会议研究后作出决定。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清理程序。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公开发布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从源头上保障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避免“问题文件”“瑕疵文件”。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全面的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与改革发展和民法典等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

(六)加大对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力度。至少举办两期全市范围内的培训班,加强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的培训。组织市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制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等参加培训,进一步增强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分管领导的工作重视程度,强化业务专干的业务能力水平。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七)加大对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情况、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情况、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情况、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归档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建立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绩效考核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将依法治市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敷衍塞责的情况定期书面通报,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扣分项,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促使我市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坚持机制建设和预防化解“双轮驱动”,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加强部门、乡镇的信息互通、资源同享和阵地共建,研判重大法律风险问题。针对全市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违建拆除等重点工作行政案件败诉率较高的问题,及时通过完善协议文书、理顺职责分工、强化证据固定等方式保障应诉工作依法推进。同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着力破解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对行政执法及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况及时跟踪,适时发送执法监督建议书和法制监督建议书。及时向市委办、政府办、宣传部、组织部等单位发送年度工作重点,督促相关单位将重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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