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灵武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灵武市司法局成立于1982年,座落于灵武市怀远路1号,共设办公室、基层室、法宣室3个科室,同时承担灵武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下辖8个基层司法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灵武市司法局主要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公益法律服务,指导、法律援助服务、管理辖区司法鉴定等工作职责,是负责灵武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具体工作职能有以下十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和灵武市关于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承担灵武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制定灵武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灵武市司法鉴定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管理、指导灵武市人民调解工作。
(六)负责灵武市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受市司法局委托,负责灵武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法律工作者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灵武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承办灵武市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灵武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灵武市司法局本级预算。
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
一、本年收入 | 1435.634 | 一、本年支出 | 1435.634 | 1435.63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435.634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防支出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183.224 | 1183.224 | |||
(五)教育支出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4.3 | 94.3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75.23 | 75.23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82.88 | 82.88 | |||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二、上年结转结余 | 二、年末结转结余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收入总计 | 1435.634 | 支出总计 1435.634 |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2021年预算数与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增减额 | 增减%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643.94 | 773.104 | 773.104 | 220.374 | 39.87% |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8.57 | 0 | 0 | -78.57 | -100% | ||
2040603 | 机关服务 | 0 | 0 | 0 | 0 | 0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98.20 | 93.8 | 93.8 | -4.4 | -4.48% | ||
2040605 | 普法宣传经费 | 57.80 | 14 | 14 | -43.8 | -75.77% | ||
2040607 | 法律援助 | 260.89 | 13.32 | 13.32 | -247.57 | -94.89%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32.78 | 39 | 39 | 6.22 | 18.97% | ||
2040612 | 法制建设 | 225.74 | 250 | 250 | 24.26 | 10.75%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2.73 | 16.59 | 16.59 | 3.86 | 30.32%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8.99 | 76.32 | 76.32 | 27.33 | 55.78%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0.57 | 0.63 | 0.63 | 0.06 | 10.52% | ||
2089901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 | 0 | 0 | 0 | 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72 | 0.76 | 0.76 | 0.04 | 5.5%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6.5 | 46.61 | 46.61 | 20.11 | 75.88%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1.71 | 28.62 | 28.62 | 6.91 | 26.0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39.26 | 51.68 | 51.68 | 12.42 | 31.63%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33.47 | 31.2 | 31.2 | -2.27 | -6.78% | ||
合计 | 1581.87 | 1435.634 | 1025.514 | 410.12 | -146.236 | -10.18%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 | 基本支出预算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支出 | 日常公用支出 |
总计 | 1025.514 | 940.174 | 85.34 | |
301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881.774 | 922.954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68.85 | 168.85 | |
30102 | 津贴补贴 | 375.892 | 375.892 | |
30103 | 奖金 | 174.22 | 174.22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6.32 | 76.32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6.61 | 46.61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8.62 | 28.62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76 | 0.76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1.68 | 51.68 | |
30114 | 医疗费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302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85.34 | 85.34 | |
30201 | 办公费 | 42.9 | 42.9 | |
30202 | 印刷费 | |||
30203 | 咨询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
30206 | 电费 | |||
30207 | 邮电费 | |||
30208 | 取暖费 | 1.49 | 1.49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30211 | 差旅费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
30214 | 租赁费 | |||
30215 | 会议费 | |||
30216 | 培训费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26 | 劳务费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28 | 工会经费 | 4.27 | 4.27 | |
30229 | 福利费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6.68 | 36.68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303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7.22 | 17.22 | |
30301 | 离休费 | |||
30302 | 退休费 | 16.59 | 16.59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304 | 抚恤金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63 | 0.63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10 | 四、资本性支出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0年预算数 | 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 | 2021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6 | 0 | 6 | 0 | 6 | 0 | 12.65 | 0 | 12.65 | 0 | 12.65 | 0 | 20 | 0 | 20 | 0 | 20 | 0 |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 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预算数与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增减额 | 增减%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日常公用经费 | |||||||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1435.634 | 一、行政支出 | 1435.634 |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435.634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1435.634 |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 ||
二、事业预算收入 | 二、事业支出 | ||
其中: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 | ||
三、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三、经营支出 | ||
四、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 四、上缴上级支出 | ||
五、经营预算收入 |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六、债务预算收入 | 六、投资支出 | ||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七、债务还本支出 | ||
八、投资预算收益 | 八、其他支出 | ||
九、其他预算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1435.634 | 本年支出合计 | 1435.634 |
十、上年结转 | 九、年末结转结余 | ||
(1)财政拨款结转 | (1)财政拨款结转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2)非财政拨款结转 | (2)财政拨款结余 |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
十一、上年结余 | (3)非财政拨款结转 | ||
(1)财政拨款结余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非财政拨款结余 | ||
(2)非财政拨款结余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5)专用结余 | ||
(3)专用结余 | (6)经营结余 | ||
(4)经营结余 | |||
收入总计 | 1435.634 | 支出总计 | 1435.634 |
七、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事业预算收入 |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 经营预算收入 | 债务预算收入 |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 投资预算收益 | 其他预算收入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小计 | 其中: | 小计 | 非本级财政拨款 | 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 ||||||||
非同级财政拨款(科研及辅助活动) |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
1435.634 | 1435.634 | 1435.634 | |||||||||||||
八、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本年支出合计 | 行政支出 | 事业支出 | 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投资支出 | 债务还本支出 | 其他支出 |
2040601 | 552.73 | 552.73 | |||||||
2040602 | 0 | 0 | |||||||
2040604 | 93.8 | 93.8 | |||||||
2040605 | 14 | 14 | |||||||
2040607 | 13.2 | 13.2 | |||||||
2040610 | 39 | 39 | |||||||
2040612 | 250 | 250 | |||||||
2080501 | 16.59 | 16.59 | |||||||
2080505 | 76.32 | 76.32 | |||||||
2080801 | 0.63 | 0.63 | |||||||
2089999 | 0.76 | 0.76 | |||||||
2101101 | 46.61 | 46.61 | |||||||
2101103 | 28.62 | 28.62 | |||||||
2210201 | 51.68 | 51.68 | |||||||
2210203 | 31.2 | 31.2 | |||||||
合计 | 1435.634 | 1435.634 |
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35.63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5.634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435.6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35.634 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35.6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2.88万元。
二、关于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5.5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1025.51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832.76万元增加192.754万元,增加23.14 %。
人员经费 940.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8.85万元、津贴补贴375.892万元、奖金174.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6万元、住房公积金51.68万元、退休费16.59万元、生活补助0.63万元。
公用经费8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类经费42.9万元、取暖费1.49万元、工会经费4.27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36.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10.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410.12万元,主要包括: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78.57万元减少 78.57万元,降低 100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2021年预算93.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98.2万元减少4.4万元,降低4.48%;2040605普法宣传经费2021年预算1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57.85万元减少43.8万元,降低43.8 %;2040607法律援助2021年预算13.3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260.89万元减少247.57万元,降低94.89%;2040610社区矫正2021年预算3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32.78万元增加6.22万元,增长了18.97%;2040612社会创新、法律顾问费和诉讼代理费2021年预算25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决算数)225.74万元增加24.26万元,增长了1075%。
三、关于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20年决算增加7.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了7.35万元,其原因为车辆使用年限不断增加,维修费、燃油费加大。
四、关于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收入总预算1435.6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5.634万元;支出总预算 1435.6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435.634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 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435.634万元,占 100 %;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 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 %;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1435.634万元,占100 %;事业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 %;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0万元,占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灵武市司法局本级 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3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7.25 万元,增长了77.45 %。增长的原因是2021年将公务员交通补贴纳入机关运行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灵武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灵武市司法局账内占用使用国有资产683.09万元,具体情况为房屋496平方米,价值104.67万元;土地0平方米;通用设备车辆9辆,价值104.17万元;其他通用设备价值359.5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97.7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7.01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灵武市司法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一、打造功能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是联通全市宁夏政务服务网,接受全市人民群众网上预约、咨询、办理法律事务,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畅通“互联网+法律服务”视频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视频”在线面对面法律咨询服务职能,让群众及时获得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灵武市关于落实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审核推进工作,建立健全《灵武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安排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并组织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
三、加强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一方面吸收社会律师进入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壮大援助律师队伍。另一方面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人的培训,做好对公证、律师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监管。依据相关规定,不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和法律援助案件抽查回访,确保案件质量过关。
三是建立群众对法律援助办理满意度的考核机制,以受援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法援工作的主要标准。
四、高标准实施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工作
开项培训。规范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运行,扩大项目覆盖面,规范项目案件审核、申报,确保区厅下达的案件任务优质的完成。开展多层次业务培训工作,进行信息化、中央彩票公益金等专。
具体项目详细预算绩效表见附表。
灵武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灵武市司法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