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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9036G/2024-0000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4-02-21
责任部门:灵武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2-21
名 称:灵武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公信息公示

灵武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公信息公示

             灵武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公信息公示

灵武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为灵武市司法局,该局内设法制监督指导室(行政复议与应诉室):

办公地址:灵武市怀远路1号-灵武市司法局一楼行政复议大厅

联系方式:0951-4030130

举报电话:0951-4021205

电子邮箱:lwsfzb@163.com

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一

立案须知

行政复议案件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再次审查的案件。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前应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受理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  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三、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供申请书、申请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相应证据材料(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应按顺序整理编号,并填写在行政复议机构提供的证据清单中。为方便核对及案件的审理,请务必注意保持证据材料原本与副本的一致性。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应由提供人签名确认。

(二)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申请人、第三人变更或者解除代理人权限的,应当书面告知行政复议机构。

(三)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的,可以当面向灵武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灵武市司法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通过邮寄或者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4、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5、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可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四)申请人在申请下列行政复议案件时,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1、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据,但是被申请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的除外;

2、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据,但是因被申请人原因导致申请人无法举证的,由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

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据的其他情形。

(五)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交补正材料。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补正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延长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并记录在案。

(六)申请行政复议材料请按规定使用A4大小的纸张,材料应按规定格式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

四、案件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还应当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材料排列顺序:
  1、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企业的另应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证据清单;

5、证据材料及其他材料。

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二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载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住所、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载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载明姓名和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人是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应载明姓名、工作单位及其职务;委托代理人是非本单位的自然人的,应载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和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应载明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主要事实和理由: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三

行政复议答复书

答复机关:  

地    址:                                        

负责人:  ,职务:      

现对           不服我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答复如下: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理由和对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主要理由的答复。)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

年   月   日

(答复机关印章)

注:此答复书系被申请人提交复议答复时使用。

行政复议文书格式四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          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住址:

联  系  电  话:

行政复议文书格式五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  

一案中作为我单位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受委托人:           的代理权限为:                    

受委托人:           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复议文书格式六

行政复议证据材料清单

序号

页码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所要证明的内容

是否原件

1

2

3

4

5

提交时间:

提交人:            (签名或盖章)

注:1、此清单申请人使用时与行政复议申请书同时使用。

2、被申请人在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时提供证据同时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