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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灵武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银川市决策部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逐步规范,全民守法观念逐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构建法治建设坚强组织体系一是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宣讲、大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灵武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计划》《2022年灵武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2年灵武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学习宣讲内容,组织各单位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共计1324本,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市委常委会组织会前学习2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24次,各单位累计开展集中学习600余次。印发《灵武市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宣讲任务,抓好宣讲责任延伸,实施宣讲压力传导,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抓落实的直接推动者,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机关、学校、军营、企业、社区等,全市各单位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152场次二是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终效能目标考核范围,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法治建设理论学习、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职等内容,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领导责任,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022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专项听取了市人社局、市住建局、马家滩镇、崇兴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发挥引领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纳入灵武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灵武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2次,迎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调研1次,部署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制约示范创建的短板弱项,用实干、苦干、巧干跑出灵武法治政府建设“加速度”,在全区18个综合示范创建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并成功创建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四是坚决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的7类31项具体问题和1项个性问题,牢牢扛起政治责任,动真碰硬、真改实改,制定了《关于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3份,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61条,制定整改任务台账2份,督促37个责任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台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迅速落实见效,目前已全面完成59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率100%。五是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切实抓好督促落实。6月中旬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两个督查组,对全市37个重点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八五”普法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印发督查通报一期。年终,全面开展效能目标考核,以考核促工作落实,以考核检验工作成效,推动各单位进一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履行政府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跨省通办”“全区通办”。梳理公布灵武市“跨省通办”事项191项,“全区通办”事项40项,设立专窗,签订合作协议,完善协同服务机制。2022年共计办理跨省通办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审批等事项2600余件,区内通办户籍迁移、居民养老保险转出等事项860余件。持续推行“告知承诺”“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目前共有2个行业实现“一照准营”,有109家市场主体持备案表即可开展经营活动,有589家市场主体“一诺办证”,累计为市场主体准入准营事项减少申请材料2300余件,共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78张。二是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规范政府依法履职边界,推动政府高效履职尽责。2022年,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划转市住建局307项、市水务局53项行政职权至综合执法局,及时调整更新市医保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自然资源局等权力清单。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全市15家成员单位制定了本部门的双随机抽查方案,各单位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111次,检查市场主体1039户。各部门完成跨部门联合抽查36次,检查市场主体216户。全年共对1196家企业及66个自然人进行信用核查,对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69家企业,告知限期整改并及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修复,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37家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各部委联合印发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中明确的惩戒措施进行惩戒。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2022年全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19次,兑现2021年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及重点工作考核奖励资金1110.1236万元,全程保姆式跟踪服务好全市168个重点项目和养殖基地103家企业,连续两年在全区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中排列县级组第一名,连续九年荣登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榜单。

(三)完善体制机制,持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坚持行政决策各环节全流程监管。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的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执行和调整等程序,住建局申报的《灵武市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等5项事项列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形成目录化管理并推动落实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将2021年列入目录的“出台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4项未实施的决策事项调整出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双重审查。把决策事项法律风险防范放在突出位置,对各单位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的决策事项,由司法局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先由决策事项起草单位法律顾问进行初审,再由分管副市长批示由司法局指派市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起草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司法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行政决策事项做到了“一事项一卷宗”的封闭管理,真正实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三统一”制度,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规范制发程序,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内容正确。2022年已制定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向市人大常委会及银川市人民政府备案3件,审核备案率达到100%,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听取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汇报1次。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打包方式公开招标5家律所为全市24个党群部门(包括直属事业单位)、1个直属机构、26个市政府部门及8个乡镇(街道)共59家单位提供精准优质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全年参与审核各类合同协议及文件1332件、参与各类会议、项目谈判、信访疑难案件化解、执法业务培训等268次。2022年3月,全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政府打包购买服务的集约化管理模式为全区贡献了灵武智慧。

(四)深化执法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药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同时,创新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35件、行政强制案件216件,行政检查1355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市573名执法人员参加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71.9%。大力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为目标,开展了为期三天的“八五”普法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全方位讲解培训了《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探索“以赛促学”网络直播执法监督新模式,组织举办了“提高执法质量 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坚持公开透明,推进行政权力有效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定期开展电视问政活动,公开透明处理群众期盼,高质量办结群众各类诉求1.8万件,召开电视施政现场会1场次,群众满意率达99%。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事项1万余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100%。二是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全力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2022年办复人大代表建议87件、政协提案68件,建议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做到了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三是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推进审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复议监督全覆盖,出具审计报告14份,组织财务督查6次,印发执法督查通报1期、复议、应诉案件办理通报2期。四是强化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督。聚焦重点难点,突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功效,对存在的不当行政行为及时进行整改并反馈法检两院。2022年,全市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办结市人民法院司法建议9份,办结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80余份,办结率100%。

(六)科学精准施策,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大局面。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宣传教育,在灵武电视台开设“法润灵州”栏目,投资180万元建成民法典主题公园,先后建成法治文化基地 9个、宪法广场1个、村(居)法治文化阵地85个,培育“法律明白人”850名,形成了法治阵地全覆盖、法律“明白人”全覆盖、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的大覆盖格局,临河镇上桥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式化解大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四张网”作用,建成各类调解组织137个,实现镇(街道)、村(社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2022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870次,调处矛盾纠纷467件。三是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大幅提升。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机构、人员配置,强化基础保障,履行复议职责,通过听证、专家咨询等多种方式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2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1件,办结34件,纠错11件,纠错率32.4%。加强诉源治理,认真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印发《灵武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全市新发生行政应诉案件37件,已审结3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7次,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行政应诉案件实现“两升一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大幅提升。四是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能力大幅提高。修订灵武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协调督促行业部门修订专项应急预案22部,搭建起重大突发事件预案体系的四梁八柱。构建“1+1+4”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指挥机制,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有效应对处置“8·10”马家滩强降雨洪涝灾害,出动各类救援车辆26辆,转移受灾群众14户31人,积极争取自治区本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8万元,核定我市2022年因灾需救助人员723户2684人,计划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21.99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存在差距。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形式单一、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还存在一定差距,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仍需提高。部分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把握不准,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仍需提高。三是行政执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卷不规范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四是法律专业人才紧缺。受地域发展影响,我市优秀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流失较为严重,本地原有法律专业队伍人数较少且增长缓慢,公职律师覆盖率较低,党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未达标。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任务分工台账>》的落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依法治区战略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灵武市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把加强法治建设作为实施依法治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深化基层治理,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将重大行政决策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美丽灵武”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发挥风险评估功能,落实决策后评估工作。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征求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要求,坚决杜绝“带病”文件出台,确保法制统一   

(五)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明确重点任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纵深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强化乡镇(街道)在执法中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

(六)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七)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督,大力整治执法司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八)积极探索制定法治人才激励政策。立足灵武实际,采取全区统一招录法学专业公务员、选调生和全区范围内择优选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等方式,积极招才引智。同时挖掘可培养资源,注重“数量”“质量”同步升级。鼓励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考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做好公职律师培养管理,推动人才转型。加大全市法治人才培训力度,逐步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法治人才的能力和水平。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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